完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筑牢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护屏障

问题——新就业形态人员风险更集中、保障却相对薄弱。近年来,数字经济带动平台用工规模扩大,外卖配送、网约出行、同城即时配送等行业吸纳了大量劳动力。调查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超过两成,已成为就业“蓄水池”和城市运转的重要支撑。但对应的岗位多道路交通、强时效和复杂环境下作业,职业伤害风险更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医疗、停工、康复等费用叠加,容易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也可能引发外溢风险。现实中,不少从业者主要依赖平台购买的商业意外险或个人承担,保障水平参差不齐、理赔口径不一致、稳定性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原因——劳动关系形态变化与制度供给不匹配。传统工伤保险以相对稳定、明确的劳动关系为基础,而新就业形态人员普遍呈现接单式、跨平台、跨区域、流动性强等特点,劳动关系更灵活,管理边界也更复杂。部分从业者在不同平台间频繁切换,或同时从事多种工作,使参保主体、缴费责任、伤害认定等环节在实践中面临不小难度。,平台商业保险多按市场化条款设计,在待遇标准、伤残评定、持续保障等难以与公共制度衔接,难以形成稳定预期,也加重了从业者对“出了事靠不住”的担忧。 影响——补齐保障短板,关系民生体验与行业长远。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首先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回应。对个人而言,制度化保障能在遭遇职业伤害时提供更可预期、更可持续的救济,降低因伤致贫、返贫风险;对行业而言,规则清晰有助于减少纠纷、稳定预期,推动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对社会治理而言,把分散的商业保障与碎片化救助纳入制度框架,有助于形成风险共担、责任清晰的闭环,提升社保体系的包容性与适配性。尤其在就业形态日益多元的背景下,保障能否覆盖“新岗位”,直接关系劳动者的获得感、安全感,也关系稳就业、促消费等政策的实际效果。 对策——以制度创新打通覆盖路径,压实各方责任。“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为后续政策完善明确了方向。结合各地探索经验,制度设计可重点把握三上:一是扩大覆盖面,逐步突破对单一、稳定劳动关系的依赖,围绕高风险行业和重点人群分步推进,并向更多新业态领域延伸;二是优化缴费与经办机制,探索与接单量、业务规模等相匹配的缴费方式,推动跨区域服务衔接,提升线上办理和即时结算能力,减少从业者与平台的制度性成本;三是强化预防导向与责任约束,明确平台企业缴费、事故预防、安全培训、规则设置等上的责任,通过事故数据监测和风险提示,从源头降低职业伤害发生率。同时,推动人社部门与承办机构协同,将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发放等事项集成办理,提升效率与透明度,做到办理更顺畅、更及时。 前景——从试点到完善,推动社保体系向“全就业形态覆盖”迈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推进,是社会保障制度适应新技术、新模式的主动调整,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未来,随着政策标准更统一、经办服务进一步数字化、基金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职业伤害保障有望更好实现“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在可持续前提下稳步提升保障效能。与此同时,制度完善也将推动平台企业优化算法规则与安全管理,促进形成更稳固的劳动保护体系,实现劳动者、平台与社会的多方共赢。可以预期,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从“固定就业导向”向“全就业形态覆盖”转型的重要支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民生支撑与人力保障。

从传统“铁饭碗”到新业态“接单就业”,劳动形态的变化呼唤保障体系同步更新。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构建,是对84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全底线的托举,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更稳妥平衡的制度探索。当每一份灵活就业都能获得更可靠的职业伤害保障,发展的民生底色将更扎实、更温暖,共同富裕的步伐也将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