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烟草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普法行动 三年覆盖全市54个乡镇筑牢青少年烟草防护网

问题——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的风险需高度警惕。近年来,部分电子烟以“水果味”“饮料杯”等外观包装降低警惕性,借助社交传播渗透校园周边,给青少年健康带来隐患。一些学生对电子烟成分与危害认知不足,易将其误判为“无害替代品”;个别经营者法治意识淡薄,触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法律红线,导致隐蔽性更强、发现处置更难。如何校园场景中把危害讲清、把法律讲明、把防线织密,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课题。 原因——认知偏差、营销伪装与监管盲区叠加。青少年处于身心发育关键期,好奇心强、辨识能力相对不足,容易受到“时尚”“减压”等错误信息影响;部分产品通过口味、造型、网络传播制造“低危害”印象,模糊了烟草危害边界;校园周边零售点多、交易场景分散,给日常巡查与取证带来挑战。此外,家庭教育与学校管理在个别环节仍存在薄弱点,一旦家庭沟通不足、对孩子社交圈关注不够,便可能放大风险。 影响——不仅伤害健康,更影响成长环境与社会治理成本。主管部门在进校宣讲中强调,电子烟中可能含有尼古丁等成分,存在成瘾与损害健康的风险,且对青少年大脑发育、认知能力与学习状态可能造成不利影响。从校园治理角度看,电子烟扩散易引发攀比模仿,扰乱校纪校规,影响学生群体的学习与生活氛围;从社会治理角度看,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电子烟行为一旦形成链条,将增加执法查处与后续教育矫治的成本,侵蚀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 对策——普法教育与执法监管并重,形成多部门协同闭环。围绕“普法进校园,护‘苗’助成长”主题,钦州组织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市监、教育、检察等单位建立衔接机制,组建普法宣讲力量,分批次走进中小学开展专题教育:一上以通俗方式讲解电子烟的基本构成、常见伪装形态及其潜危害,引导学生识别“外观新奇、口味诱导”的风险;另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任何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刚性要求,划清法律红线,强化学生自我保护与依法维权意识。 在宣讲方式上,突出案例化、场景化表达,通过展示典型伪装产品与违法情形,提醒学生提高警惕、主动拒绝、及时报告;在宣传覆盖上,持续向乡镇延伸,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据统计,近三年来,当地累计开展对应的主题活动3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覆盖全市54个乡镇,形成较为完整的校园普法网络。 在执法层面,当地强化线索受理与部门联动,推动投诉举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近两年来,师生及家长反映涉及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电子烟的线索10余起;近三年来,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涉及向未成年人售烟售电子烟案件9起,并联合公安、市监等单位开展调查处置,释放“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通过“宣讲提升认识—线索快速流转—执法依法查处—回访反馈教育”的闭环机制,推动治理从单点整治向系统治理转变。 前景——从集中行动走向长效机制,关键在家庭、学校、社会同向发力。业内人士认为,未成年人控烟治理不能止于一次性宣传,更需把普法教育、校园管理、市场监管和家庭引导纳入常态机制:学校可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与心理辅导更紧密结合,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家长应加强陪伴沟通,关注孩子情绪变化与社交圈动态,帮助其建立拒绝诱惑的能力;监管部门则应持续盯紧校园周边重点区域与隐蔽交易场景,完善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随着法治宣传深入与监管协同强化,校园控烟环境有望深入改善,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将更加坚实。

保护青少年远离烟草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钦州的实践表明——法治与教育相结合——"不吸第一支烟"的理念才能真正深入人心。这既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的具体行动,也为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