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项举措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标到2030年产值突破1300亿元

福州,2月27日——依托全国领先的森林资源禀赋——福建省正以政策创新为杠杆——加快推动林下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福建省林业局等12家省级单位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稳定3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300亿元,实施优质项目500个以上,带动200万名以上林农参与林下经济发展。这是福建省在林下经济领域迄今覆盖面最广、政策力度最强的一次系统性部署。 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扎实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森林覆盖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林地面积广阔,林下空间资源极为丰富。近年来,各地依托此天然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及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业态,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林下经济产值已突破千亿元大关,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产值规模的增长并未掩盖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当前,福建林下经济整体仍面临经营主体实力偏弱、用地政策不够明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制约着产业向更高层次跃升。如何将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面前的现实课题。 政策发力,系统破解发展瓶颈 此次出台的《措施》共分三个部分、十条举措,从要素供给、主体培育、全链条融合、科技赋能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起覆盖"林下种养—初级加工—精深加工—市场消费"的全产业链支持体系。 在经营权放活上,《措施》明确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为社会资本进入林下经济领域打开制度通道,有助于激活长期沉睡的林地资源。 基础设施建设上,《措施》首次省级层面提出支持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要求实现权属清晰、交通便利、空间优化、设施完备,并以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从根本上改善林下经济的生产条件。 在科技创新上,《措施》鼓励引进无人机、智能传感器等新型设备和技术手段,推动对林下生产活动的实时监测与精细化管理,以数字化手段提升产业管理效能。 此外,《措施》还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全链条融合发展、强化产销对接服务、跟进产品质量管控、优化用地保障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诸上提出了具体举措,形成政策合力。 改革深化,助力乡村振兴大局 福建省林业局发展改革处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出台《措施》的核心目的于通过政策引导优化要素供给,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推动林下经济走向规模开发、集约经营、绿色发展的新路径,深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助力乡村振兴和林农增收。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此次政策部署与国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三权分置"的整体方向高度契合。通过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既能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又能为林农提供更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来源,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很重要。 前景可期,绿色发展潜力巨大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措施》的落地实施,福建林下经济有望在产业规模、经营质量和品牌影响力等上实现全面提升。尤其是全产业链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推动产业从以第一产业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转变,提高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林下经济标准地"建设模式一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将为全国其他省份提供有益借鉴,对于推动全国林下经济整体提质升级具有示范价值。

发展林下经济是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价值的重要途径。福建通过制度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正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未来需要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坚持集约化、标准化和市场导向,让林下空间成为山区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