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审判工作正显现出监督力度持续强化、治理效能提升的新态势;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较上年下降14.6%,这个变化反映出行政执法机关对强制措施的适用日趋审慎。 当前行政争议化解呈现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违法行政行为纠错成效明显。司法机关坚持法律标准,重点整治"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等乱象,全年以判决方式确认行政机关违法的案件超过2.5万件。特别是在涉企强制措施领域,法院严格审查查封、扣押等行为的合法性,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优化。"红头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个别地区仍存在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等情形。各级法院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的附带审查制度,对经审查认定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处理建议。这种源头治理方式有效减少了因制度缺陷引发的群体性争议。 三是从单向监督转向良性互动。多地法院创新建立败诉风险预警机制,江苏等地推行的"自我纠错建议书"制度成效显著。2025年数据显示,行政机关接到司法建议后主动纠错的比例同比提升21%,表明依法行政正在从外部约束转化为内生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司法机关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给予有力支持。江西法院对食品安全违法者实施联合惩戒的案例表明,司法权与行政权正在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和司法审查标准持续统一,"争议预防—早期化解—依法裁判"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日趋成熟。下一步需重点推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既防止权力滥用——又支持依法行政。随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和自我纠错机制的完善,我国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将更加健全。这不仅更好地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也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