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

北京市朝阳区有一家连锁便利店最近在外面立了块宣传牌,上面写着“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还把这个牌子跟香烟的销售信息连在一起,这事儿立马就引起了大家的议论。大家在网上看到这个广告,都觉得特别不对劲,纷纷表示反对。毕竟大家平时逛便利店,就是想买点日常用品,没想到现在居然把这种文化氛围直接跟香烟绑在一起卖了。商家后来回应说已经把广告撤了,但也没说清楚为什么要这么干。 这种事情发生的原因其实挺复杂。现在做生意竞争太激烈了,有的商家为了吸引人就想搞点新花样,走情感路线、生活化路线。但他们往往忘了有些东西是不能碰的法律红线。香烟这东西本来就是国家管得特别严的特殊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里规定得清清楚楚不能随便打广告。 这次事件反映出几个问题。第一个是企业内部审查机制有漏洞,没注意到这个广告合不合规;第二个是下面门店执行总部的规定可能没做到位;第三个是有些经营者根本不知道关于烟草的那些规定,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变相宣传。 这种事影响可不小。法律上看,这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二条,不让在外面打烟草广告,也不能给未成年人传递烟草信息;从社会责任上看,把“人间烟火”这种有文化温度的词跟香烟连在一起,很容易让人忘记吸烟的危害;在行业里面看,这也会让监管部门更加关注零售终端的那些小动作。更糟糕的是,如果这种营销手法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坏榜样,干扰大家本来想好好控烟的想法。 现在涉事的企业已经把广告撤了还在查内部问题;朝阳区的市场监管部门也说了已经记录下这个线索准备依法处理。长远来看还得从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企业要把广告内容审核弄得更严一点,多给员工培训法律法规;行业组织也可以制定个指南告诉大家哪些不能做;监管部门也得多去走走看看,碰到这种用文化词儿打擦边球的及时管管。另外还得让大家也能举报监督一下。 以后咱们国家的法治化肯定会越来越深,商业宣传就得更守规矩才行。预计以后相关部门还会完善这些细则,特别是那种打着新花样旗号的违规宣传一定要界定清楚。零售企业得重新掂量掂量营销伦理和社会责任的关系,不能为了一点流量就把规矩抛到脑后。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这次事儿也提醒咱们社会各界得继续防着别让生意上的做法把健康教育的成果给冲没了。 商业创新要是超过了法律那就是不行的,情感营销更得担得起责任。这次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来有些企业在合规管理上的短板,也照出了咱们全社会对健康生活的向往。只有在法治框架里做生意,在文化传播中守住健康方向,“人间烟火”才能真正让文明的底色更厚实。这得靠企业自己管自己、监管部门使劲儿、公众一起监督才能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