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原董事长周炜及子公司单位行贿案二审终审宣判:罚金刑期明确,公司称经营不受重大影响

卫宁健康股份有限公司3月22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原董事长周炜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涉及的单位行贿案二审终审判决。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深圳卫宁中天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万元;周炜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案件至此结案。该案经历一审、二审两个阶段。2025年11月5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深圳卫宁中天被判处罚金80万元,周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均提起上诉,引发市场对卫宁健康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及股价走势的关注。2026年3月19日,二审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裁决。与一审相比,二审维持对深圳卫宁中天的罚金判决,以及对周炜的定罪和罚金不变,但将周炜的主刑由一年六个月改为一年三个月,罚金仍为20万元。判决显示,周炜刑期自2025年11月5日起计算,已羁押45日折抵,刑期至2026年12月21日止。卫宁健康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医疗健康信息化企业之一,主营医疗卫生信息化解决方案,业务覆盖智慧医院、区域卫生、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健康服务等领域,推进“云医、云康、云险、云药加创新服务平台”战略,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等细分领域具备竞争力。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公司在国内医疗信息化市场占有率约13.5%,位居行业前列。涉案的深圳卫宁中天为卫宁健康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信息化软件研发与销售,属于区域型子公司,业务集中在广东部分地区。整体来看,该子公司对母公司影响有限。卫宁健康披露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深圳卫宁中天营业收入分别为2367.53万元、1564.34万元、1365.2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7%、0.49%、0.49%;同期净利润分别为999.39万元、1126.92万元、700.14万元,占公司整体净利润比例分别为9.20%、3.15%、7.97%。从营收与利润占比看,该子公司在公司经营中的权重不高。针对案件影响,卫宁健康在公告中表示,周炜已于2025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目前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仅保留顾问聘用关系,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与决策。公司称,这有助于保持治理结构的稳定与独立。财务上,深圳卫宁中天需缴纳的80万元罚金,占卫宁健康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9%,公司将按会计准则处理,预计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影响正常经营。需要注意的是,卫宁健康当前正处于阶段性经营压力之中。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亿元至3.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3.04亿元至3.74亿元。公司解释,业绩承压主要与宏观环境变化、行业需求波动、竞争加剧、WiNEX产品升级替换尚未形成规模收入等因素有关,同时叠加固定支出较高、计提减值准备、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优化等影响。公司强调,此次行贿案终审判决并非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属于已处理完结的独立事项。

此案也提醒企业在业务扩张中必须守住合规底线。卫宁健康的经历表明,即便是细分领域的头部公司,也需要在治理与内控上持续加固。在医疗信息化这个高度敏感且与民生密切有关的行业,技术迭代的同时更要完善制度与流程,减少合规风险。监管、企业与资本市场也应从中总结经验,共同推动行业生态更加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