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古脊椎动物化石,是地球上生命演化的珍贵记录,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这种被称为“土龙骨”的化石,成了不法分子盗取牟利的目标。他们盗掘不仅让这些化石流失,还严重破坏了当地脆弱的地质结构和生态环境。 和林格尔县检察院于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期间,办理了5件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刑事案件,涉及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的化石总量超过6000公斤。但打击犯罪只是第一步,这些盗掘留下的创伤需要修复。检察官们发现盗掘活动留下了许多大洞,山体植被受损严重。和林格尔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单纯打击犯罪不能解决问题,还需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修复受损环境。为此,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成立专项办案组,从刑事追诉扩展到公益保护和诉源治理。 办案组深入3个乡镇、7个行政村走访了近百人,并与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座谈交流。他们还联合公安机关和自然博物馆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与风险评估。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三个短板:监管盲区、行政与司法衔接不畅、缺乏长效机制。 基于这些调查结果,2025年10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给该县自然资源局发了检察建议:加强巡查与管控、跨部门协作、公众宣传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 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迅速响应检察建议,启动专项保护行动。到了2026年1月上旬已回填了40余处盗掘洞穴中的土方。未来计划待气候条件允许后再进行混凝土封堵以阻断再次进入的通道。 2025年11月底检察机关对修复情况进行了实地回访。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表示检察建议精准指出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了保护工作的系统化开展。 这起案件表明检察机关不仅惩治已然之罪,还要防范未然之患并修复既有之伤。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社会治理、保护自然遗产与生态环境成为典型案例。 守护好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