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陈磊加入了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技术官,两年后又升职为CEO。2020年,因为涉嫌职务侵占,董事会给他免了职,而且把案子报到了公安机关。没想到他带着董鳕跑了出国。迅雷公司就把陈磊和他的团队告到了深圳的法院,说他们在那儿搞了体外公司、弄虚假合同,还把公司的钱给非法弄走了,一共要追2亿元回来。现在案子已经正式受理了。 这种高级管理层的腐败问题确实复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副教授就分析说,那些高管懂行又有权势,他们搞的那些名堂往往很难看出来。他们可能签什么“抽屉协议”,或者让亲信管钱管人,还会用看起来合法的合同来遮丑。等他们跑到国外去了,想要找到证据或者让对方配合就更难了。 迅雷公司这次这么干挺有代表性的。现在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多,竞争也大,大家都开始重视内部的腐败问题。很多大公司都有了定期通报的机制,还发布了“高压线”制度和“永不合作”名单。行业数据也显示出,这些腐败往往手段隐蔽、时间长,还和新业务混在一起。 之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过报告分析过互联网腐败的特点。法院的徐进庭长就说过,光靠外部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够,企业内部得有专门的监督部门才行。 这次迅雷公司告前CEO陈磊的案子不光是两家的纠纷,也成了看中国互联网行业治理变化的一个窗口。它既体现了企业懂法、想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的决心,也反映出跨境反腐有多难。这个案子的结果怎么判会对别的企业有参考价值,也会推动大家去讨论怎么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高管监督。要想把商业环境弄干净,光靠一个方面不行,得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法律管着、还有社会监督一起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