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专项监督剑指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办案 以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环境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自今年3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2月2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了这一专项监督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当前,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指出,全国检察机关重点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执法司法的公信力。

具体表现为:一些地方存在跨区域违法抓捕现象,有的案件被违规异地办理,有的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行使不规范。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执法司法机关对规范权力运行的认识不足,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重视不够,甚至存在为了地方利益而不当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

为精准纠治这些问题,全国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

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重点监督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同时监督涉企刑事案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等违法情况。

在管辖权审查方面,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审查,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促进规范行使刑事案件管辖权。

通过这些监督措施,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一批纠正意见和监督决定。

从专项监督的成效看,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其中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确实存在,而且数量不少。

通过检察机关的专项监督,大量不当的执法司法行为得到了纠正,大量被不公正对待的企业和个人得到了保护。

这有力促进了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也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加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检在专项监督中依法办理了一批存在典型趋利性情形的案件。

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执法司法机关的行为明显带有为了地方经济利益而损害企业权益的色彩。

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件的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形式的趋利性执法司法都是违法的,都会受到监督和纠正。

展望未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仍需要长期坚持。

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专项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执法司法机关进一步增强规范权力运行的自觉性。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

此外,还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管辖权行使的规范要求,为规范执法司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最高检此次专项监督既是对执法乱象的精准纠偏,更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随着司法监督力度的持续加大,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执法环境正在形成,这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助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