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公布的一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引发关注;广州简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虚假医疗功效宣传的护眼产品广告,被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处以60万元罚款。这个处罚决定是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整治广告市场秩序的重要成果。 据了解,涉案企业在其儿童叶黄素、润眼丸、护眼灯、眼鼻通益生菌等普通商品的广告中,非法宣传了"促进眼角膜修复""有效预防近视""适合过敏性鼻炎""过敏体质得到全面改善"等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功效内容。同时,广告还虚构了"与8位国际权威眼科医生组成顾问团"等不实信息,以此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些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普通食品和商品不得宣传医疗功效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具有"虚假宣传"和"非法医疗广告"的双重违法性质。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60万元的罚款幅度,可能因广告费用无法准确计算或违法情节较重而适用了较高处罚标准。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广告市场的突出问题。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医学知识的认知不足,将普通食品和日用品包装成具有治疗或预防疾病功能的"神器",通过虚构权威背书来增强说服力。这类违法广告在儿童近视防护、过敏体质改善等民生健康领域尤为高发。虚假医疗宣传可能延误消费者的正常诊疗,对儿童健康和家长的消费决策造成实质性危害,社会影响恶劣。 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聚焦儿童护眼"神器"、抗癌"神药"、长寿"圣品"等重点民生领域。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广告违法案件44521件,罚没金额达2.52亿元。高额罚款的实施有助于警示同类经营者,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专家建议,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对普通商品宣传"治病防病"功效的广告保持理性态度,尤其是涉及儿童健康的产品,应主动查验涉及的资质,避免轻信"神奇效果"。经营者则应严格遵守《广告法》规定,普通商品广告不得涉及医疗术语或功效承诺,引用的数据或资质必须真实可查,否则将面临法律严厉制裁。
这起案件犹如一面镜子,既照见个别企业突破法律底线的投机心态,也折射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在健康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唯有企业守法经营、监管精准发力、消费者理性选择三方协同,才能筑牢市场诚信基石,让虚假广告无处遁形。此案的高额罚单再次表明: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