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那天啊,律师郑炫就给大家聊了聊“孕妇化妆品调查”这事儿。她经济火了,怀孕的人也更关注化妆品了。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去查了查电商平台,发现不少牌子都喊着“孕妇可用”、“孕肌专研”,但其实好多都是按普通化妆品备案的,根本没说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能用。 这事儿是3月14日的新闻,咱们点开新京报贝壳财经就看到了《“孕妇专用”成收割工具:普通备案化妆品披上“专研”外衣 卖出10万+》。商家这么忽悠人是不是骗人呢?这个真得好好说道说道。郑炫律师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给我们解读了法律上的问题。 记者问,商家说普通化妆品可以给孕妇用,这在法律上算啥?是吹牛呢还是欺诈?郑炫律师说,这可不是单纯吹牛,是虚假宣传。在特定情况下,这甚至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欺诈行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规定啊,普通化妆品得按备案的使用人群去宣传才行。商家用“孕妇可用”这种标签,就把那些特别在乎安全的孕妇消费者给忽悠进去了。 买了这种产品的人能不能直接要求“退一赔三”呢?法律支持这个要求的关键点是什么?郑炫律师说可以。关键就在于能不能证明是欺诈。司法实践里要这三条证据链:一是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人群是普通人群;二是看商家的销售页面或者直播里有没有用“孕妇专用”这类词;三是得看消费者是不是因为信了这些宣传才买的。如果这三点都有实锤,那“退一赔三”多半能成。 消费者主张虚假宣传需要哪些关键证据?郑炫律师说主要四类:第一是宣传的证据,比如当时看的产品详情页截图、直播录屏、客服聊天记录;第二是实物证据,也就是买的化妆品包装;第三是备案信息证据,这最直接客观了,可以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第四是交易凭证,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这些都得留着。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该怎么说话才规范?消费者买的时候又该看啥?郑炫律师说商家光按备案说不行得树立合规意识。一次虚假宣传就可能把好不容易积累的品牌形象给毁了。对消费者来说买孕期化妆品核心就是安全信任。我觉得大家选购的时候得坚持“看标不看广告”的原则,重点查包装上的备案号、使用人群说明和成分标识,一切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备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