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9个地方和单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称号 累计达104个

问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共同发展繁荣的重要支撑。随着城镇化加速、人口流动增多、公共服务需求更趋多元,如何把“共同体”理念更好融入治理、融入服务、融入日常,成为各地持续探索的现实课题。 原因:此次甘肃19个地方和单位获得命名,反映出创建工作多层级、多场景持续走深走实。其一,主线更加聚焦。甘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其贯穿政策落实、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和社会动员全过程,减少“为创建而创建”的形式化做法。其二,路径更加清晰。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为抓手,结合“7+N进”等载体,把创建工作从点状活动延伸到线面协同,推动地区间、部门间资源联动。其三,参与主体更为多元。从酒泉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等地级层面,到金昌市金川区、天祝藏族自治县、舟曲县、礼县等县区,再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刘堡镇、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等乡镇,以及红柳湾镇金山社区、火车站街惠民社区、滨河社区等社区单元,体现出创建工作向基层末梢延伸、向治理单元下沉。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临泽县税务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行业系统入选,显示出创建工作在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领域同步推进。 影响:一是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示范命名为期5年,既是对阶段性成效的肯定,也提出了持续巩固提升的要求。通过典型引路、经验推广,有利于带动更多地区和单位对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二是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社区、乡镇、学校等基层单元入选,说明创建工作与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供给、邻里互助机制等实践结合更紧,有助于以更精细的治理方式增进民生福祉与社会凝聚力。三是促进发展与团结互促共进。甘肃地处西北,地域广、民族分布多样,团结稳定与高质量发展相互支撑。示范单位扩容,有利于在文旅融合、产业协作、公共资源共享等拓展合作空间,把“共同发展”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成果。四是增强社会认同与文化传承。张掖市民乐县第一中学、两当兵变纪念馆等入选,提示教育引导与红色资源、历史记忆在培育共同体意识上具有独特作用,有助于把价值认同融入课堂教学、场馆叙事与社会实践。 对策:面向下一阶段,创建工作需要在“常态化、机制化、法治化、数字化”上持续用力。第一,强化制度供给与责任闭环。对标示范单位标准,把创建任务细化到部门、岗位、项目,形成“目标—措施—评估—整改”闭环,确保在有效期内持续提升。第二,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提升服务覆盖与质量,让群众在办事更便捷、服务更有温度中增进认同、增强获得感。第三,提升基层治理协同能力。以社区网格、村规民约、志愿服务、调解机制等为抓手,健全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推动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就地化解。第四,深化行业系统创建。电力、税务、公路等单位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应把“服务能力、响应效率、惠民举措”作为创建的关键落点,以高质量服务支撑共同发展。第五,加强宣传阐释与风险防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共同奋斗的故事,同时对苗头性问题保持敏感,完善预警与处置机制,守牢团结稳定底线。 前景:从累计104个地区和单位获命名的整体态势看,甘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已形成一定基础和经验积累。未来,随着示范单位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做法、带动上下联动,创建工作有望从“阶段性成果展示”转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在促进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扩大对外开放、文旅融合发展等领域释放更强的综合效应。同时,示范命名的成色也将更多体现在持续巩固提升、群众认可度与实效评估上,推动创建工作更加稳健、更具实效。

甘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展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图景。站在新的起点上,仍需持续深化示范创建内涵,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陇原大地开得更久、更实。这不仅关系区域和谐稳定,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坚实的团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