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一起物业纠纷引发关注。张女士于2025年10月通过司法拍卖购得房产,2026年1月办理入住时,物业要求其清偿前业主拖欠的6.2万元费用,其中包括1.3万元公摊水电费和4.9万元物业费。物业仅提供手写汇总单,拒绝出具明细,并以断水断电、加装电表锁等方式施压,导致张女士生活受到明显影响。
物业管理关系居民日常生活和社区秩序;本案表明,物业企业与业主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物业不能因历史欠费对新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这既触碰法律底线,也有悖行业规范。相应机构应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完善纠纷处置机制,让权利有保障、争议有路径、管理更有序,推动物业服务回归依法治理与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