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18条新政破解养老用地难题 推动服务供给提质增效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数据背后,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深入显现,养老设施建设成本压力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三部门联合出台十八条政策举措,着力通过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撑。 从规划源头到供地环节,新政策构建了更系统的低成本用地体系。规划层面,明确将养老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推广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的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从源头降低单独占地带来的成本。这个调整打破了养老设施必须独立占地的传统限制,为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提供了新路径。 在供地环节,政策对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支持。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坚持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保障公益性养老服务稳定运行。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两年缴清,并支持地方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缓解企业前期资金压力,增强社会资本投入意愿。 盘活存量空间是新政策的另一重点。在城镇区域,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可改造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转型后五年内可按原用途使用且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简化规划调整流程,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推动存量空间高效再利用。在农村区域,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用于养老项目,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降低项目用地门槛,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配置。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三部门建立合力推进机制。在资源配置上,探索组合供应模式,统筹存量土地、林草、水域等要素,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养老机构抵押登记办理效率,帮助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监督管理上,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管,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完善自然资源、民政、卫健等跨部门协同监管,推动政策落实到基层。 三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分层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健全落实跟踪机制,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措施,结合实际抓好执行。有关举措显示,我国正通过制度完善和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养老服务从“保障基本”向“提质增效、降本减负”转变。

应对老龄化既关乎民生,也考验治理能力;以要素保障带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关键在于提高土地与空间资源使用效率,同时守住公益属性与安全底线。随着政策措施逐步落地,养老服务将更贴近群众需求,更注重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安”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