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农民增收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当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时——全场代表委员自发鼓掌——这充分反映了各界对乡村发展的高度关注。 从数据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了令人瞩目的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6元,实际增长6.0%,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4.2%,也超过了同期GDP增速。此成绩对于缩小城乡居民相对收入比至关重要。 然而,代表委员也清醒地认识到存的问题。虽然增速差距在缩小,但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反而更扩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与农村的24456元相比,差距仍然显著。这提示我们,单纯依靠增速提升还不够,必须在缩小绝对差距上下更大功夫。 代表委员指出,农民收入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性指标。按照收入来源分类,居民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个上。当前,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相对比较稳定,但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仅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左右,这意味着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降低成本上,专家建议要重点关注农民的生产性支出。农药、化肥、能源等投入成本居高不下,直接压缩了农民的收益空间。同时,上学、看病、养老等公共服务性支出也是农民的沉重负担。只有通过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才能有效降低这些支出,进而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 增加经营收入上,代表委员强调要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这不仅包括生物育种、智慧农业、无人机应用等前沿技术,更重要的是要让小农户也能分享科技红利。我国是大国小农的国情决定了,新技术推广不能只惠及大型农场,而要通过"傻瓜式"但高技术含量的农机装备、社会化服务等创新模式,让小农户无需大量资产投入就能获得技术支撑。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启示。湖北秭归,通过建设高标准冷库、完善冷链物流网络,脐橙实现了错峰销售和跨省批发,价格翻了一番。这说明,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链完善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经营收益。 在增加转移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上,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推出务实举措。这为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指明了方向。 代表委员还强调,要把常态化精准帮扶作为守牢民生底线的压舱石。这既是对低收入农民的直接支持,也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内容。
农民增收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把收入增速转化为缩小差距的实效,关键在于用改革破堵点、用科技提效率、用服务减负担、用机制稳预期,让更多农民在产业链延伸与公共服务改善中得到实惠。面向乡村全面振兴新阶段,促进"四个收入"协同增长,才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坚实、更持久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