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这种竞争模式表现为企业间陷入低价恶性竞争、技术创新停滞、市场秩序混乱的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最高法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从知识产权司法角度看,"内卷式"竞争至少源于三个上:垄断行为为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温床,创新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竞争手段单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加剧了市场混乱。 问题的深层根源于市场竞争秩序的失衡。垄断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压低价格、排挤竞争对手,迫使中小企业被迫跟风降价;同时,一些企业因创新能力不足,转而采取窃取商业秘密、挖角人才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形成"向下竞争"的恶性循环。这种竞争模式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更阻碍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为扭转该局面,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立足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两大职能,采取了系统性的司法应对措施。一是完善竞争规则供给。2024年最高法发布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作出系统规定,为市场行为划定司法"红绿灯"。同时,2021年以来最高法发布涉及垄断和技术秘密侵权等典型案例34件,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规范竞争。 二是加大反垄断司法力度。自2019年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已在66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行为,涉及医药、通信、电商、教育、建筑、殡葬等多个关系民生的领域。这些判决有力遏制了头部企业的垄断行为,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三是强化创新保护。法庭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有效打击专利侵权行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市场竞争从低质低价竞争向高质量竞争和创新竞争转变。 四是严格规制不正当竞争。法庭重点打击以窃取、利诱、胁迫、有计划有组织"挖人"等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的行为,着力阻断由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恶性循环,划出公平竞争的底线。 五是强化实质解纷。法庭妥善处理涉及平台、新能源、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的诉讼案件,引导企业以合作促发展、以创新促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展望未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将在四个上深化工作。一是严格规制头部企业的掠夺性定价和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现象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二是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恢复市场的良性竞争生态。三是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四是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提升企业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治理“内卷式”竞争,既要靠企业自觉,更离不开法治的稳定预期与刚性约束;只有把规则立起来、把底线守住、把创新护好,才能让市场竞争回归理性与效率,让统一大市场真正成为要素畅通流动、企业公平竞逐、创新活力充分涌现的广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