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低价团”变“购物团”,景点行程让位于强营销推销。 暑期旅游市场升温,一些平台上以“不到千元游厦门”为卖点的产品引发关注。案件显示,部分所谓“特惠线路”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吸引参团,实际把大部分时间安排指定购物点。游客在封闭式组织和连贯话术引导下,被诱导购买价格虚高的玉器,旅游消费被异化为“被动购物”,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也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原因——“引流—洗脑—成交”链条化运作,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情感诱导。 司法机关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涉及的团伙在厦门湖里、集美等地设立多家珠宝销售场所,低价购入金镶玉、银镶玉及普通玉镯等商品,配套伪造或冒用鉴定证明,将产品包装成“高端稀缺”,标价动辄数万元。为锁定客源,团伙与多家旅行社形成利益勾连,通过“不合理低价游”快速集客,再由导游与店内讲师分工配合,编造“富裕家庭回馈”“企业清仓处理”“内部成本价”等说法,并叠加赠品、折扣、限时等手段制造紧迫感与信任感,促成刷卡交易。 受害人以老年群体为主,查实的被害人中60岁以上占比高。分析认为,老年消费者对玉石品质、鉴定证书真伪等专业信息掌握有限,更容易被“亲情式称呼”“陪聊关怀”等情感策略影响;同时,“先交费再上车”的模式使其在异地陌生环境下维权成本更高,客观上给不法行为留下空间。 影响——侵害群众“养老钱”,损害城市旅游口碑与行业信用。 此类案件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会拖累旅游目的地形象和行业生态。一上,诈骗行为针对老年群体,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和心理伤害,影响出游信心;另一方面,旅行社、导游与购物点之间的不当利益链条扭曲正常定价机制,挤压合规经营者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如果不及时治理,旺季更可能形成“低价获客—高价购物回补”的畸形循环,增加监管压力,扰乱市场预期。 对策——依法惩治与源头治理并重,压实平台、旅行社、购物场所责任。 司法层面,厦门相关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21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犯获刑十年四个月,其余人员刑期从十一个月到四年不等。涉案700余万元款项已全额退赔到位,部分被害人出具谅解。判决释放明确信号:以旅游为外衣实施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治理层面,业内人士建议从三端发力: 一是强化旅游产品成本约束和线路透明度。对明显低于成本的产品加强核查,推动行程单、购物点、停留时长、导游服务内容公开可查,严禁以“观光”名义变相安排长时间购物。 二是压实旅行社、导游及购物场所主体责任。对组织或默许“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诱导购物等行为依法处罚,健全“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 三是提升消费者识别能力与便捷维权通道。面向老年群体加强消费提示,重点提醒“进店赠礼”“成本价处理”“鉴定证书背书”等常见话术陷阱;完善异地投诉受理与证据固定指引,推动购物票据、鉴定证书、行程安排等信息留痕。 前景——旅游市场回暖更需规范护航,形成“品质供给”与“诚信消费”良性循环。 随着旅游需求持续释放,价格竞争难以避免,但应回到产品与服务本质。未来一段时期,低价引流类违法行为可能在热门城市、热门线路上“变形”出现,监管需要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延伸,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动平台治理、行业自律与司法震慑同向发力。同时,旅游企业应以品质化、差异化供给替代“价格战”,通过透明行程、合理定价与售后保障赢得口碑,推动市场从“拼低价”转向“拼体验”。
旅游的意义在于开阔眼界、舒缓身心,而不是在陌生场景里被“优惠”牵着走。打击以低价团为入口的诈骗,需要司法持续发力,也需要行业回归诚信经营、监管制度更严密,更需要消费者对“低得不合常理的价格”保持警惕。市场更清朗,风景才能真正抵达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