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披露“婚外赠与”纠纷:擅赠夫妻共同财产被判无效并返还逾千万元

一起涉及巨额财产纠纷的婚姻案件近日上海法院审结,引发社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关注;案件当事人沈某与金某系合法夫妻,二人于1999年登记结婚并育有子女。2015年前后,金某与陶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间金某向陶某赠与巨额财产,累计达1900余万元。2022年5月金某去世后,其配偶沈某及子女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有关赠与无效并追回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金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既违反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应当取得对方同意。本案中,金某的大额赠与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并损害了配偶及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专家表示,该案裁判反映了司法对婚姻家庭关系与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近年来,随着财产形态日益多样,因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有所增多。此类案件审理中,法院通常会围绕共同财产权益保护与婚姻家庭秩序维护,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作出否定评价。 值得关注的是,一审法院在判决中按照“全额返还”的思路处理,扣除陶某向金某转回的540万元后,判令返还1400万元。该处理既反映了实际资金往来,也体现了对合法婚姻财产权益的保护立场。目前,陶某已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从社会影响看,该案具有一定警示意义:一上提示公众应当遵守婚姻忠诚义务;另一方面也提醒第三方,接受婚内共同财产赠与可能面临较大法律风险。随着《民法典》深入落地实施,相关裁判规则将更趋清晰,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与社会公序良俗。

这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说明了法治对家庭财产权益的保护,也提醒公众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尊重配偶的财产权益。任何人都不能以感情为名突破法律底线。随着司法实践健全,此类案件的处理规则将更明确,有助于形成尊法守法、尊重他人权益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