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毅和刘青山的贪污案

有个人叫宋志毅,你可能没听说过。他在新中国刚成立那会儿,可是周恩来总理亲自点名,让他去审了个大案子,就是后来的刘青山和张子善贪污案。这事儿其实挺复杂,得从头说起。 还在1949年7月的时候,华北大部分地方都解放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宋志毅被周总理直接签字,给了他个河北省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位。当时他刚接手工作没多久,就在1951年碰到了个大家伙儿都没想到的麻烦事儿——刘青山和张子善这俩哥们儿贪污了。这俩人以前可是一块儿打过仗的战友啊,怎么到了和平年代就变样了呢? 这俩家伙贪得可真多。宋志毅带着人仔细一查,发现刘青山一个人就偷偷拿了国家1.83亿元的钱。张子善那边也不老实,俩人加一块儿把171亿元的国家财产给私吞了。那时候毛主席也很生气,下命令说一定要严办他们。 为了能把这个案子给审清楚,宋志毅和手下人没少费劲。他为了弄炸药给解放天津的战士们用,还去动员老百姓把尿收起来提炼尿碱。靠着这些东西和大家的努力,天津城外的敌人最后还是被赶跑了。 等到1955年的时候,宋志毅又当上了河北省司法厅的第一任厅长。他在这一行干了大半辈子的贡献也不小,给后来的河北司法体系打下了底子。不过他这人挺实在的,没给自己家里留多少钱。1980年他去世的时候已经76岁了,啥都没留着,就把正道传给了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