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勇受贿案一审宣判:贵州省委巡视组原巡视专员获刑十年半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4日对申勇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申勇在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另获取孳息21万余元。法院依法判处申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申勇案的审结再次表明,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反腐败斗争虽已效果显著,但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常抓不懈。此案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也说明只有持续完善制度约束、强化监督合力,才能减少腐败滋生土壤,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