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8日5时35分,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三桃乡的沟头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6人遇难、1人受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过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已查明,涉及的责任人员被建议追责问责。 事故发生的直接背景是煤矿的违法违规行为。沟头煤矿成立于2012年,由张某实际控制,左某超任总经理。2024年2月26日,该煤矿采矿许可证逾期失效。2月28日,因采矿许可证逾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7月4日,煤矿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但事故发生时仍未获批准恢复生产。 在此期间,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置若罔闻,自2024年3月下旬以来,违法组织1153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为了隐瞒真实生产情况,煤矿采取了若干欺骗手段:采煤作业前,瓦检员将甲烷传感器移至进风流中,掩盖工作面真实瓦斯浓度;采煤作业人员入井不随身携带人员位置标识卡,由瓦检员按正规循环时间集中管理,造成虚假的安全假象;煤矿调度会议不记录该工作面相关内容,隐瞒真实作业情况。这些行为表明,煤矿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已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 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深入揭示了违法生产的危害。2024年8月17日21时,综采队副队长陈某平组织班前会,带领包括班长刘某兵在内的14人入井作业。8月18日3时左右,采煤机发生故障。故障排除后,采煤机继续割煤。5时35分许,采煤机行进至90#液压支架处,煤壁侧发出异响,伴有冲击波,煤尘飞扬,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随之发生。调查认定,煤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未严格落实防突措施,违规开采未消除突出危险的煤层,采煤机割煤作业扰动诱发了这场灾难。 事故的发生还暴露出技术服务机构的严重失职。云南省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未对煤矿抽采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未对取样钻孔施工进行监督,未跟踪监督取样工认真履职。该公司出具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内容失实,为煤矿的违法生产提供了虚假的技术支撑。 监管体系的多层级失职是事故的深层原因。调查报告认定,地方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明显差距。三桃乡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包保干部管理不严格,包保干部到矿检查流于形式,对煤矿采矿许可证逾期期间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失察。威信县委、县政府未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导,未配齐配强县能源局领导班子,未有效督促相应机构和挂联、包保的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这种多层级的监管缺失,为违法生产行为的持续进行创造了条件。 针对事故责任,调查组对40名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其中,沟头煤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矿长等9人及云南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沟头煤矿地测副总工程师、综采队队长等7人给予撤销或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政罚款等处罚;昭通市能源局、威信县等21名公职人员被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该系列处理措施表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在不断加强。
每一起矿难都是对发展理念的拷问。当带血的GDP早已被时代摒弃,如何让安全红线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这既需要严厉的问责,更需要标本兼治的制度创新。唯有将"生命至上"嵌入每一个监管环节,方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