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开曝光的四起骗享税费优惠案件,再次暴露出部分经营主体对税收政策的滥用;这些案件涉及西藏拉萨、江苏扬州、安徽铜陵、甘肃嘉峪关等地——手法多样、情节严重——反映出当前税收合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从曝光案件看,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关联个体工商户拆分收入、利用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直接侵蚀国家税收收入。二是虚构研发项目,将外购技术成果包装为自主研发,骗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三是人为增加委托研发可加计扣除金额,继续扩大非法所得。这些行为的共同本质是:部分经营主体为追求不当利益,有意突破税法底线,滥用国家扶持政策。 我国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覆盖面广、力度大。2025年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优惠政策减税降费退税超过2.8万亿元,这些政策对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优惠政策的初衷是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而非为违法者提供便利。骗享税费优惠背离了政策设计本意,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损害了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玉虎指出,此类案件的本质是经营主体滥用税费优惠政策,触碰了税法红线和企业税务合规底线。这个判断深刻揭示了问题的严重性。税收法律是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任何对税法的挑战都是对国家经济秩序的挑战。那些通过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的企业,最终必然面临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等严厉处罚,得不偿失。 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明确而坚定。在不断优化税费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同时,将继续依法查处骗享税费优惠等偷逃税行为。这反映了税务部门既要支持企业发展,又要维护税收秩序的双重职责。严格的执法行动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和教育。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些案件的曝光和处理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它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鼓励创新和发展,但绝不容许以欺骗手段骗取优惠政策。这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树立正确的合规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同时,严格的执法也保护了那些真正从事科技创新、制造业升级的守法企业,维护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这四起典型案例如同一面镜子,既反映出惠企政策的积极成效,也说明了强化监管的必要性;在减税降费与严密监管并行的新阶段,市场主体需要认识到:税收优惠是扶持创新的助推器,而非违规套利的工具。唯有恪守法治底线,才能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