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作为“地球之肾”,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诸上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南倚沂山,北临渤海,水系发达,形成了多样化的湿地生态系统。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湿地资源面临侵占、污染等威胁,保护与修复工作迫眉睫。 近年来,潍坊市将湿地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推进综合治理。在管理体制上,2023年率先建立市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统筹8个部门共同推进保护工作,形成高效联动格局。法治保障上,2018年出台《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修订升级为《潍坊市湿地保护规定》,与国家及省级法规紧密衔接,为湿地保护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在实践层面,潍坊市以示范项目带动整体提升。“十四五”期间投入6174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实施植被恢复、清淤疏浚等工程,并依托青州弥河、寒亭禹王两处国家重要湿地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同时,通过智慧监测系统实时掌握生态动态,实现科学化管理。此外,创新构建三级分类体系,将生态红线内湿地、水源地湿地等纳入重点管理,精准对接国家生态战略。 目前,全市已形成以国家重要湿地为核心、湿地公园为网络的保护体系,23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中,8处被列为省重点保护对象。这多项举措不仅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还为饮用水安全、气候调节提供了重要保障。
潍坊市湿地保护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充分说明,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的理念,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法治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就能够有效保护和修复这个重要的生态资源。下一步,潍坊市将继续深化湿地保护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湿地与其他生态治理的协同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潍坊、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