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可以浪漫但是金钱往来必须理性

VS富源县人民法院富村中心法庭近期遇到一件棘手的事,小丽和小美把施某告上了法庭。两人都说施某借了她们数万元,现在人也跑了。法官们通过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了施某,最后让他答应分期还钱。 其实,恋爱中的金钱往来经常会让人陷入困惑,到底是借钱还是送钱?小美和小丽就是最好的例子。她们家里条件都不错,被施某的甜言蜜语给迷住了。施某说是生意上需要周转,向她们借了钱,结果就消失不见了。 法官告诉我们,恋爱中的金钱来往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日常开销比如吃饭、看电影或者互送小礼物这些都属于维持感情的必要支出,分手后一般是不用退还的。不过,如果是送贵重物品比如钻戒、房子、跑车之类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如果明确说了要等结婚才能给你这些东西,那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只是单纯为了博好感或者表示心意给的,那分手后也不能要回来;还有一种情况是大家默认的礼物比如钻戒和车房等,即使没说明白也会被视为附条件赠送。 至于转账记录就更要注意了,“520”和“1314”这类金额特殊的红包,法院通常会认为有特殊含义视为无条件赠送,想要追回难度很大。要是能提供借条或者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是借款的话就能主张返还了。 所以恋爱中的人要记住这几条规矩:大额借款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并且保留转账凭证;贵重礼物要保留购买记录和聊天记录说明是否以结婚为前提;日常开销没必要斤斤计较但是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落地有痕”,发红包也要备注清楚。 记住啦:恋爱可以浪漫但是金钱往来必须理性。把“情”和“钱”分清楚,分手时才能少一点争吵和撕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