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绿色发展——湖北东宝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问题:发展提速与生态承载之间的矛盾需要法治“校准” 项目建设、乡村治理和资源开发活动日益活跃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风险、行政监管盲区与市场主体合规成本交织叠加。一些地方出现污水处理设施停摆、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未缴或应免未免、占用林地与涉税征缴衔接不畅等问题。上述现象既影响群众切身感受,也容易引发企业对政策稳定性、执法一致性的担忧,进而影响投资决策与经营预期。 原因:基层治理链条长、数据壁垒多、监督协同不足 一上,农村生活污水、矿山修复、边坡治理等事项涉及多部门、跨环节管理,责任链条长、整改周期长,容易出现“有人管但管不深”“阶段性整改但后续反弹”。另一方面,部分费用征缴减免、用地用林审批与税务征管之间存信息不对称,传统人工核查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导致应追未追、应退未退并存。同时,跨区域生态要素流动性强,单一地区、单一部门治理的边际效益有限,迫切需要制度化协作来提升治理整体性。 影响:生态质量、企业权益与政府公信力同步受考验 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变量。污水设施停摆、废物处置不当不仅造成水体环境压力,也会引发周边群众投诉,影响社会信任。费用征缴不规范则可能出现企业负担不均:该免未免增加合规成本,造成“多缴多负担”;应缴未缴又损害公共利益与公平竞争,形成“守法者吃亏”的逆向激励。对政府而言,监管缺位与信息断层还会削弱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影响营商环境的稳定预期。 对策:以公益诉讼监督为牵引,形成“监督—整改—回头看”闭环 围绕上述难点,东宝区检察院把“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作为切入点,推动生态保护与市场秩序同向发力。2025年以来,该院立办涉及的案件2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并有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辅助办案典型案例专刊,形成可复制的治理经验。 在回应群众关切上,针对网友反映某村污水处理设施停摆问题,检察机关快速核查,赴现场查验设施运行、采集水样、走访群众,以证据固定污染事实,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通过持续跟踪问效,5万元专项资金加快落实,设施恢复运行,沟渠水质明显改善。为防止“一改了之”,该院同时抓实“回头看”机制,对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开展复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验收,以制度约束确保整改经得起时间检验。 提升治理精度上,东宝区检察院强化数据赋能,运用大数据模型办理涉污水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等案件6件,将“从海量信息中找线索”转化为常态能力。聚焦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减免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对8家建设单位应缴未缴情形依法追缴,对1家应免未免情形依法退回,合计推动追缴、退回水保费近200万元。围绕5家建设单位违规占用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相关耕地占用税未依法缴纳问题,推动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堵塞征缴漏洞,追缴税款及滞纳金9万余元。既维护公共利益,也通过纠偏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政策执行更透明、预期更稳定。 强化协同治理上,东宝区检察院推动制度化联动。2025年9月,该院与区审计局会签检审协作配合机制意见,明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五项机制,促进监督资源整合。同时,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与相关办事机构保持常态沟通,围绕边坡治理等问题立办案件5件,联合调查、共同推进整治。区域层面,环漳河水库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已运行至第六年,检察机关以《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协同立法为契机,聚焦水库周边动植物生态资源保护、生活垃圾治理等问题开展办案,推动跨区域共治共享,守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前景:以更稳定的法治预期托底高质量发展 从实践看,生态治理与营商环境并非“此消彼长”,关键于用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精准监管与权利救济并重。随着数据模型应用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以及流域协作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有望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从“单点整治”转向“系统治理”。下一步,需要在统一裁量标准、完善费用征缴减免清单、健全整改验收与公开机制诸上持续发力,让企业在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中安心经营,让群众在可感知的生态改善中共享发展成果。

东宝区的探索证明,生态环保与营商环境优化绝非零和博弈。当法律监督插上数字化的翅膀,当司法力量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共生之路就会越走越宽。这种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的实践,正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制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