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门联合出台新政 基层医疗机构可开具12周慢病长处方

问题——基层“首诊”功能仍需巩固,慢病管理与用药保障存在短板。

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但在部分地区仍面临群众就医路径不够顺畅、慢性病患者复诊配药频次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不足、医保结算周期偏长、基层用药目录与药品供应不稳定等问题。

基层“能看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的综合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原因——支付机制与资源配置导向需更精准,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存在结构性不匹配。

当前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和健康监测等工作量不断增加,但相应的医保支付激励、费用考核方式和资金周转支持在一些地方未能完全跟上。

同时,县域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共体内部协同与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健全,导致资源下沉动力不足;部分地区药品“进基层”的渠道和目录衔接仍不顺畅,影响基层连续用药与规范治疗。

影响——新政有望从制度层面强化基层服务供给,提升慢病患者就医便捷性并推动分级诊疗落地。

指导意见以支付方式改革、价格管理与药品保障为抓手,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组合。

文件明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这一安排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就医的获得感与可及性,引导群众小病常见病优先在基层解决。

对慢病患者而言,基层可开具最长12周用药长期处方,将显著减少往返医院频次,降低时间成本与交通负担,也有利于提高长期用药依从性和规范化治疗水平。

对策——以“总额统筹+按人头付费+结余留用”形成闭环,撬动资源下沉与服务转型。

一是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推动从“按项目付费”向“以健康结果和连续服务为导向”转变。

二是推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支出总额统筹打包,实现县域内门诊、住院及本地、异地就医费用的全域覆盖,促进县域医疗资源一体化整合,增强医共体对群众健康管理的整体责任。

三是结余留用资金加大向基层倾斜,形成“控费有动力、下沉有支撑”的激励约束机制,倒逼医共体把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更多向乡镇、村级延伸。

四是加强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动,鼓励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引导基层医务人员更主动开展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

五是在便民措施上,明确基层开具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为医生根据病情制定合理诊疗方案“松绑”,避免因考核压力影响长期用药管理。

六是改善运行保障,通过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并将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缓解基层资金周转压力。

与此同时,推进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有助于缓解“缺药少药”、提升常用药可及性。

前景——政策落地关键在协同执行与能力建设,需以信息化与规范化管理夯实成效。

业内人士认为,支付方式改革与长处方政策将推动基层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但要实现预期效果,还需同步强化基层诊疗规范、用药安全与随访管理能力,完善处方审核、药学服务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机制;同时推进医保、卫生健康与医共体内部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对慢病人群连续性服务的管理水平。

随着医共体内部资源整合更深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精细、集采药品供应更稳定,基层有望在慢病管理、康复照护和健康促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分级诊疗格局将进一步夯实。

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政策导向,通过医保杠杆的撬动,形成了激励基层发展、引导患者分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良性循环。

从长远看,只有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得到真正加强,分级诊疗制度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全民健康保障体系才能更加均衡和可持续。

这一系列政策创新,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