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耍灯入选陕西省级非遗名录 传统民俗艺术获官方保护

12月10日,陕西省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正式发布,山阳耍灯以其独特的文化价值跻身民俗类保护项目;此认定标志着该地区历时两百余年的传统艺术获得官方认证与制度性保障。 历史文献显示,山阳耍灯可追溯至清乾隆年间,《山阳续志》详细记载了元宵节期间"竹马龙灯狮子装扮故事"的盛况。民间口述史更将其起源上溯至唐代,与"唐王游地府"的传说有关联。作为融合灯艺、杂技、戏曲的综合性民俗表演,其核心价值体现三个上:一是保留古代祭祀仪式的文化基因,二是展现民间艺术的创造性转化,三是维系地域文化认同的精神纽带。 然而在现代文化冲击下,这项传统技艺曾面临严峻挑战。表演队伍老龄化、年轻群体参与度低、技艺传承断层等问题日益凸显。据文化部门调研,近十年间专业耍灯艺人数量下降逾四成,部分高难度表演技法濒临失传。 针对这一状况,山阳县采取多维度保护策略:建立非遗传承人认定制度,将杨胜兰等老艺人纳入保障体系;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用于道具制作、技艺培训;在中小学校开设民俗课程,培养青少年传承群体。2023年春节期间,当地组织的耍灯巡演吸引游客超5万人次,带动相关产业收入增长120万元。 文化学者指出,山阳耍灯的保护实践具有示范意义。其成功经验在于将静态保护与活态传承相结合:既通过数字化建档保存原始资料,又借助文旅融合赋予传统艺术新的时代内涵。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这类根植乡土的传统文化正成为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资源。

把民俗写进名录只是起点,把文化留在群众生活里才是目标;山阳耍灯入选省级非遗名录,既是对历史文脉的确认,也是一份面向未来的责任。只有在尊重传统、依靠群众、完善机制的基础上推进系统保护与活态传承,才能让灯火照见乡情,也照亮乡村文化振兴更长远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