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爷和他的女友苏某某同居了14年,可是他们并没有结婚。然而,他去世后,苏某某却分走了七成遗产,给亲生女儿罗某的只有三成。这个判决让很多人吃惊,也引发了热议。大家纷纷讨论,这个判决是怎样产生的呢?有谁知道背后的原因吗?这个故事是从一份手写遗嘱开始的。 当罗大爷生病躺在床上时,他颤抖着手按下了手印。那个时候,他可能没有想到这份遗嘱会给家人带来如此巨大的争议。罗大爷去世后,他的亲生女儿和女友就因为这个遗嘱对簿公堂了。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亲生女儿最终只拿到了三成遗产,而那位没有血缘关系、没有结婚证的女友却拿走了七成。 法院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有人认为女儿不孝,没有关心父亲的生前生活,只在乎死后的财产分配。也有人替女儿感到委屈,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凭什么一个外人分走了大部分呢?为什么一张皱巴巴的纸能推翻法定继承呢?很多人觉得父母的遗产应该由子女继承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民法典》规定得很清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有遗嘱的话,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意思是说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罗大爷和苏某某虽然没有领证结婚,但法律并不禁止他把财产留给一个“外人”。只要遗嘱真实有效,他想给谁就给谁。 庭审中,女儿罗某质疑遗嘱的效力,理由很简单:遗嘱是打印出来的,不是父亲亲笔书写的。但她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虽然这份遗嘱是打印出来的,但是继承人信息、财产分配比例等核心条款是由罗大爷亲笔书写、按捺骑缝指印并且有两位无利害关系的亲属见证的。 这个判决告诉我们什么呢?法律重视的是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主义的表演。很多人以为遗嘱必须公证或者符合某些特定条件才能生效,结果耽误了最佳时机。其实只要满足三个条件: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这份遗嘱为什么没被认定无效呢?因为它满足了以上三点要求:罗大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依法认定这份遗嘱有效。 抚恤金和丧葬费为什么不能全按遗嘱分配呢?这是因为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畴。抚恤金是单位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和精神抚慰,不能通过遗嘱处分;丧葬费是给实际操办丧事的人的补偿。 罗大爷在遗嘱里说“丧葬费用、工资补贴全部归苏某某”,这个部分合法;但是关于抚恤金部分无效。法院最后判决:12万存款按比例分给苏某某70%、女儿30%;个人账户余额2582元归苏某某;丧葬费苏某某拿了90%;抚恤金43789元全归女儿所有。 这个案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第一,别把“没领证”当成挡箭牌;第二,遗嘱越简单越明确越好;第三,尽早立好自己的遗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罗大爷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话,苏某某一分钱也拿不到;而如果他没有立遗嘱的话,女儿会独享全部遗产。看起来这样似乎很公平,但那个陪伴他走过最后14年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