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研学团价格争议事件依法调解获妥善解决 凸显旅游市场规范治理成效

随着研学旅游成为高校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学生群体旅游消费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近期发生的一起研学团费价格争议案例,通过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理性的协商机制,最终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 事件起因于行程调整引发的费用变化。2025年10月,某大学45名大四学生为完成必修研学课程,通过江西景德镇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甘肃敦煌研学旅行。初始团费为每人4200元,后因行程中增加部分景区项目,团费调整至每人4262元。这个看似微小的费用变动,却在学生中引发了对价格合理性的质疑。学生在审阅电子旅游合同时,对行程内容表述、酒店及导游费用等提出了疑虑,怀疑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与沟通不足。学生群体作为消费者,对旅游服务的费用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等信息了解有限,而旅行社在合同说明和费用透明度上的工作也存在改进空间。这种双向的信息缺陷,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进而引发投诉。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诉后,立即启动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分别与学生代表和旅行社负责人取得联系,对电子旅游合同内容、费用构成、行程调整背景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 执法部门的调查表明,涉案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包价旅游合同的各项规定要求,包括旅行社和旅游者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成团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标准、游览项目具体内容、自由活动时间、费用及交纳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完整清晰,未发现欺诈行为。这一调查结论为后续的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确认合同合法性的基础上,投诉处理人员采取了兼顾法理与人情的处理方式。针对学生提出的"导游服务费过高、要求减半"的诉求,处理人员本着"游客至上、服务至诚"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群体经济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商。最终,旅行社同意为每位学生减免景区门票127元,既维护了合同的约束力和契约精神,又通过实质性的费用让利切实回应了学生的核心诉求。学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这一案例的成功化解,表明了多个层面的启示意义。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对合同进行了全面审查,有效排除了欺诈嫌疑,确保了处理的合法性。从原则遵循角度看,处理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倡导的公平诚信原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从实效性角度看,通过协商而非强制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既避免了行政干预过度,又确保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当前,学生研学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相关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这一案例为规范该领域的消费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学生消费者来说,报名参团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费用构成、行程安排等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旅行社详细说明。遇到消费争议时,应当依法理性维权,优先通过协商或向文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等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对旅行社经营者来说,在承接学生研学团等特定群体业务时,应更增强服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前就费用构成、行程安排、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充分告知和详细说明,通过提高信息对称度来预防消费纠纷的发生。

研学旅行既是课堂延伸也是社会消费实践。此次纠纷的解决表明:规则需要明确在前、落实在细节;维权要有理有据讲方法。要让研学真正实现"学有所获",需要更透明的服务和更理性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