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规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与存证流程 推动用工管理数字化与劳动者权益双保障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劳动合同逐步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关系的新方式。为规范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有关部门依据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制定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为这个新兴领域的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与纸质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这一规定为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应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通过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平台进行。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应当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的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全流程服务。平台需要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核心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全环节符合法律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这些技术要求的设定,既保证了电子合同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也为日后的纠纷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订立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查看、下载完整劳动合同文本的途径,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要求充分说明了对劳动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确保向平台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平台应通过数字证书、联网信息核验、生物特征识别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等多种技术手段,真实反映订立人身份和签署意愿,并记录和保存验证确认过程。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开展实人实名认证,更提升认证的便利性和可信度。 电子签名是电子劳动合同的关键环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和密钥进行电子签名。电子劳动合同经双方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生效,并应附带可信时间戳,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时间可追溯性。合同订立完成后,用人单位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APP信息提示等方式及时通知劳动者。 指引还明确了劳动者的多项权益保护措施。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用人单位应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查看、下载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必须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些规定充分保障了劳动者对合同内容的知情权和获取权。 在劳动合同内容上,电子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有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未载明必备条款或内容,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确保了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关于电子劳动合同的保存期限,指引明确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应保存二年备查。这一要求既便于劳动争议的处理,也为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推广规范的电子劳动合同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趋势。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平衡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关系。未来随着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数字化劳动契约体系将更加完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