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重拳打击缅北跨境电诈犯罪 去年批捕4300余人形成强力震慑

问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呈现链条化、集团化、跨境化特点,组织严密、分工细化,往往通过境外窝点实施远程操控,利用虚假投资理财、冒充客服、公检法等手法实施精准诱骗,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随着打击力度持续加大,部分犯罪团伙加快“换壳”迭代与跨境流窜,给证据固定、人员追诉和资产追缴带来更大挑战。

原因:一方面,电诈犯罪依托通信网络和支付结算体系,门槛低、隐蔽性强,犯罪收益高,催生“招募—培训—话术—洗钱—分赃”的黑灰产业链。

一些团伙盘踞境外特定区域,利用地理空间与执法协作差异,形成相对封闭的犯罪生态。

另一方面,个别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逐利心理作祟,受“高薪诱惑”“快速致富”等虚假承诺蛊惑,被引诱出境参与诈骗或提供技术、资金通道支持,成为犯罪链条的一环。

此外,受害群体覆盖面广、信息不对称明显,部分群众对新型诈骗套路识别能力不足,也为犯罪得逞提供了可乘之机。

影响: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和起诉数量显示出对犯罪全链条追责的持续加压。

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体现了对跨境电诈依法从严惩治的明确导向。

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全程指导督导,推动案件办理标准统一、证据体系更加扎实、诉讼衔接更加顺畅。

值得关注的是,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件已依法判决,共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释放出对严重危害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电诈犯罪依法严惩、绝不手软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形成对潜在犯罪人员的有力震慑。

对策:依法惩治之外,治理电诈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

其一,强化全链条打击,既追诉实施诈骗的“前台人员”,也深挖组织者、策划者、骨干成员及提供通信、技术支持、资金转移和“跑分洗钱”的关键节点,推动实现“打团伙、断通道、斩链条”。

其二,提升证据标准与办案质效,围绕境外窝点、资金流向、信息流转、人员组织管理等关键事实,依法及时固定电子数据、资金账户、聊天记录等证据,完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衔接,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

其三,加强追赃挽损与风险治理,在依法惩治的同时注重受害者权益保护,通过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追查资金去向、打击洗钱通道,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其四,深化源头防控与宣传教育,针对高发类型诈骗开展分类提示,推动电信、金融、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涉诈线索处置、账户管控、异常交易识别等机制,把风险拦在前端。

前景:从当前办理情况看,跨境电诈高压打击态势将持续。

随着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相继依法审结、挂牌督办机制发挥作用、区域协作和信息共享不断深化,跨境电诈犯罪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但也要看到,犯罪手法仍可能向更隐蔽、更分散的形态演化,技术手段迭代带来的新风险不容忽视。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保持对电诈犯罪的严打高压,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形成打防管控一体化格局,坚决遏制电诈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跨境电诈犯罪的有效遏制,既是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有力保护,也是对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行使职能、严厉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也展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

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和防范措施的不断完善,跨境电诈犯罪必将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