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这天,北京市密云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了个报警电话,说市场那边有人乱停车不给钱。他们赶紧去查,当天就把过某某给抓住了。这事儿还得从过某某说起,他在密云区一家市场里特别爱光顾,每次进货都在这儿溜达。为了省那几块钱停车费,他琢磨出个坏主意,总是在别人缴费抬杆的一瞬间钻空子,把车开过去。这招他用了一百多回,以为没人看见呢。直到市场管理方的监控把这事儿拍下来报警了,他这才落网。现在过某某因为涉嫌盗窃被警方给控制起来了。 警察查了说,停车费其实是市场给车主提供服务的钱,缴费就是履行合同义务。过某某想占这个便宜,故意不去交这笔钱,数额还凑够了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多次偷东西、偷偷入户、拿着凶器去偷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这些行为都构成盗窃,就算数额不大也得算。像他这种逃了那么多次费的情况,完全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 这事儿也挺让人警醒的。有些小便宜大家平时觉得没啥大不了的,比如共享单车骑坏了或者顺手牵羊拿点小东西。但法律可不这么看,到底是不是违法不看金额大小,看的是你干了多少次、手段多恶劣、存心要这么做还有害不害人。 从管理角度讲,市场那边也得想办法防着点。像把道闸系统改改灵敏点、设个别跟车的提示牌子、多派几个人巡逻看着监控回放什么的。另外把那些爱耍赖的人列个黑名单,让他们进不了场或者记上信用污点也行。警方在通报里也强调说,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和智能系统盯着呢,想钻空子越来越难了。大家还是得自觉点守规矩才行。 过某某为了省这点小钱最终落网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句话用在他身上特别合适。现在法治建设越来越严格了,每个人都得懂法守法才行。市场管理方和咱们大家还得一起努力宣传教育好的规矩风气才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觉得占便宜是小事就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