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10月28日这天,北京传出了个好消息,中新社的记者谢雁冰和李京泽发回报道说,新修订的海商法通过了,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这次法律修订主要是给我国的涉外法律工具箱增添新的“武器”。石宏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的主任,他在接受记者提问的时候表示,新的海商法积极适应了国际航运和贸易的发展趋势,参考了最新的海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其实海商法对于海上运输和船舶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能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航运和贸易的发展。这次修订的海商法一共16章310条,从2026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给大家简单说说具体改动的地方吧:适当调整了海上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加大了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力度,适当提高了旅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另外,这次还把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下来。只要符合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和传统的运输单证就有同等效力了。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专门增加了一节内容规定船舶载运油类污染损害责任还有燃油污染损害责任等问题。 除了这些修改外,这次的海商法还增加了反制措施。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要是在中国海上运输和船舶建造相关领域搞歧视性、限制性措施的话,中国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他们同样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