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法草案二审稿提了上来,准备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草案修订得挺扎实,把保护

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社会救助法草案二审稿提了上来,准备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草案修订得挺扎实,把保护个人信息的问题摆在了总则里头。 咱们《法制日报》的彭波把这个消息给报道了。 原来说立法目的是为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可不少人觉得光这么说不行。二审稿这就补上了一笔,说要把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明确写入进去。还有几个地方也改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成了“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变成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审核公示的时候要搜集不少个人信息,如果不当回事儿,很容易侵犯隐私权。针对这种情况,二审稿里把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挪到了总则里。条文里说了,社会救助工作必须依法保护隐私和信息,处理数据要合法、正当、必要,还得给信息安全加上把锁。对在救助中看到的信息,都得保密。 为了减少麻烦,草案根据“必要”原则,把申请时要报的情况限定在了“与申请救助有关的情况”上。对于泄露隐私的行为,还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 有意见觉得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这些人不够,应该把更多确实困难的人也纳进去。二审稿就改了,变成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确有特殊困难人员”。 中办和国办发的意见里说了要搞“物质加服务”的救助方式,草案二审稿就照办了,说要发展服务类救助,给对象提供照护、生活和关爱服务。另外也说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让持居住证的人在居住地申请。 最后,草案二审稿还对司法救助跟社会救助怎么衔接做了规定。规定是这么写的:对被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后还得司法救助但生活依然困难的人,如果符合条件,就直接把他们纳入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