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办法

2月27日这天,财联社发了个消息,说中国证监会把那个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给弄出来了。这份新规定一共分七章四十四条。 一开始写了总则,主要就是告诉大家那些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还有帮着卖产品的销售机构,都得按规矩给投资者披露信息。 接下来是基本要求。管理人得按照合同上说的,按时、按地儿、按方式给投资人发资料。要是有些东西没写在合同里,管理人也可以自愿多跟大家说说。 托管人除了自己的工作得汇报清楚,还得帮着看一下投资的财务情况对不对。那个直接给业绩预测、拍着胸脯保本金不亏、甚至公开乱说的事儿,统统都是不许干的。 然后是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清算报告。对于不同类型的基金,都得报什么、怎么报说得很清楚。要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件,管理人得赶紧把临时报告编好发给大家。最后散伙清算的时候,也得把公告和报告都给大家看。 另外还有些管理事务的规矩。管理人、托管人得把管信息的这套制度搭起来。股东、合伙人这些人也得配合着把信息露出来。未公开的信息得看好了,以前的资料也得好好存着。 最后讲了监督和处罚。证监会跟它下面的派出机构有权利去查这些人有没有干坏事。要是发现问题,他们有权让人改过来、谈话警告甚至罚钱。具体怎么罚,还得看《私募条例》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