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18年,九三学社社法委的成员之一,上海的九三学社张江支社副主委金佳律师,现在就职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遗产继承业务。她还是该所的部门主任,也曾被评为上海市宝山区的优秀青年律师和十佳业务骨干,在浦东还是巾帼建功标兵。她为了向社会传播反家暴法,还在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以及奉贤和泥城镇妇联做过宣传。她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重点批示。这个案件的背景是她长期执业积累的经验,因为她和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一起,在2018年处理了不少涉及上海市、宝山区和浦东这些地方的复杂案件。金律师专门研究了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应该由谁来管理遗产这个问题。她认为这种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所以提醒大家要提前做好安排。 《民法典》实施后,“遗产管理人”这个词大家经常听到。它可不是随便哪个亲戚就能当的,而是要承担清理财产、保管财物、分割遗产、处理债务等很多工作的法律职位。金律师给大家讲了,《民法典》里面说得很清楚,遗产管理人是有明确顺序的。首先是看遗嘱里有没有写执行人;如果没有写,就由继承人自己推选;要是推不出来,那就所有人一起当;要是还没人愿意管,那就找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帮忙;如果还有人争着要当或者是争财产闹矛盾的,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去找法院指定。 金律师特别强调,担任遗产管理人责任重大。万一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就会赔钱或者承担责任。很多人觉得这事儿不难其实是大错特错了,因为财产可能包括房子、股权、金融资产甚至是国外的东西,还可能背着很多不知道的债务或者官司。这些都需要懂法律、懂财税的专业知识才能处理好。特别是在继承人自己推选或者一起当的时候,管理人往往是家里矛盾的焦点,怎么保持中立公正、平衡各方利益是很有挑战的。 还有一个难点是程序特别繁琐费时费力。从清点资产到核实债务再到最后分配财产每一步都得小心谨慎还可能要公告、公证或者打官司。这对个人精力是个巨大的考验。 为了避免这些麻烦,金律师建议最好在活着的时候就立下一份专业的遗嘱并指定自己信任的亲友或者专业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来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未来的遗产管理人。如果情况复杂或者继承人之间关系微妙或者缺乏管理能力时可以考虑共同推选或者申请法院指定律师、公证机构或者信托公司来干这个活。他们专业中立能帮你更高效公正地处理问题。 另外如果是继承人自己推选或者一起当的话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各自的权限、分工、费用和决策机制这样才能避免以后扯皮吵架。 总之遗产管理人制度就是为了让逝者安心让活着的人放心的设计就像一位守护者和协调者确保财产顺利过渡到继承人手里。 财富传承规划先行只有权责明确才能家和事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