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耕地犯罪案件移送细则 以"长牙齿"措施严守18亿亩红线

问题: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近年来,一些地区仍存在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现象。这些行为表现多样,既有以建设、堆放、取土等名义长期压占耕地,也有通过挖损、倾倒改变耕作层结构,甚至污染损害耕地质量。由于这类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取证困难、链条复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时,容易出现应移未移、久拖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削弱了耕地保护制度的约束力。 原因:破坏耕地的行为形态多样,既有明显的压占挖损,也有隐蔽的污染损害,行政认定与司法证明在标准、材料、程序上需要更好的对接。地方在案件移送环节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流程不统一的问题,材料不完整、文书不规范、证据链条不严密,导致公安机关难以及时立案。此外,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支撑不足,对何时移送、移送什么、按何标准固定证据的把握不一,也影响了案件办理效率。 影响:两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引,通过更明确的规则把行刑衔接的关键环节前移、把责任链条拧紧。指引从制度层面明确,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机关应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形成"发现—调查—固定证据—移送—立案审查"的完整闭环。特别是对时限作出硬性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刑事追责情形的案件要在24小时内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替代移送;公安机关对受理案件须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这些时限规定有助于减少程序延误,提升处置效率,防止证据散失和危害扩大。指引还规定公安机关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行政违法案件,对"不构成犯罪但应行政处罚"的情形,明确移送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推动执法资源互补,防止出现监管空档。 对策:制度落地的关键在于标准统一和责任落实。指引对移送必备材料进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耕地认定书、勘验材料、行政认定或司法鉴定意见、涉案物品清单等6项为必要材料,并提出规范标准和制式文书格式要求,有利于提升材料质量,减少程序瑕疵导致的反复补正。针对不同毁坏情形,指引将破坏耕地行为分为压占类、挖损类、污染类三种类型,更明确行政认定意见、鉴定意见或报告的适用情形、牵头单位与格式规范,使办案人员在证据固定、专业支撑和责任划分上更有依据。下一步,各地需要在常态化协作机制上加强:完善线索移送、联合研判、证据标准衔接、重大案件会商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基层执法培训和专业技术支撑,提升耕地认定、破坏程度判定、污染损害评估等关键环节的能力;对典型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加强公开曝光,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 前景:严守耕地红线既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长远之策。从"强调协作"到"指引落地",反映了行刑衔接从原则性要求走向可操作规范的制度进步。随着指引在各地执行到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边界将更加清晰,案件流转更加高效,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合力将进一步增强。在"长牙齿"的硬措施持续发力下,对破坏耕地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将更具常态化、精准化特征,耕地保护也将从事后惩处向源头预防、过程监管与系统治理加快拓展。

耕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配合。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指引,通过明确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统一材料要求,为行刑衔接工作提供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这既是对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落实,也是对国家粮食安全的有力守护。随着指引的贯彻实施,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耕地保护的防线将更加牢固,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