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警方查处6人有偿出借电话卡案件:贪小利成“帮凶”,反诈防线须前移

通城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1月15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重要线索,经缜密侦查,于1月17日成功抓获王某某等6名违法人员。

经查,该团伙自2025年12月起,在明知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层级介绍方式收售电话卡,为诈骗团伙提供通信支持。

案件溯源显示,该犯罪链条始于社会闲散人员刘某某的高价租卡邀约。

在每张卡每日200-300元报酬的利诱下,王某某等人形成二级代理网络,先后发展李某某、胡某某等下线。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涉案人员具有固定职业,却因法律意识淡薄,在"轻松赚钱"诱惑下突破法律红线。

此类"帮信"犯罪呈现三个显著特征:一是犯罪门槛低,仅需提供实名制通信工具;二是团伙运作隐蔽,采用单线联系规避侦查;三是危害后果严重,单案中6张电话卡即涉及多起诈骗案件,造成群众财产损失逾50万元。

公安机关指出,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

本案中6名违法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10-15日并处1000-3000元罚款,其违法行为还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当前全国正在开展"断卡"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通城县已查处类似案件23起,惩戒失信人员89名。

警方特别提醒,新型诈骗手段往往利用熟人关系链扩散,市民应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高利诱惑、不参与违法中介、不协助可疑操作。

电话卡看似普通,却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工具。

通城县的这起案件警示我们,贪图小利而出借重要证件,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是在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最终伤害的是广大无辜群众。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一个人都应当树立"不出借、不出租、不出售"重要证件的意识,筑牢个人防线。

同时,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对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