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禁枪的决定

1996年禁枪的决定其实是早有渊源,新中国刚成立那会儿,就算是党政干部和机关通讯员,只要批准了,也能配枪。到了六十年代,因为那个特殊时期,大家手上的枪就更多了,甚至有上百万支散落在民间。虽说后来也清理过几次,但那些旧枪还是没彻底清干净。改革开放后,虽然法律改了,把配枪范围缩小了,主要是管管干部乱配枪的问题。结果呢,有些干部保管不当,枪不是被偷就是被孩子拿去玩,闹出了不少乱子。猎民们手里的猎枪加上买卖管控不严,流落到社会上的非法枪支越来越多。到了九十年代初,这情况变得特别严重,尤其是从1991年到1995年,全国发生的持枪杀人抢劫案子加起来超过了一万起。仅1995年这一年,就有三千多起,犯罪分子气焰嚣张得很,有的抢劫金铺银行,有的绑架勒索,甚至敢袭击警察。更要命的是西南边境那边走私入境的枪太多,加上国内有人私自制造贩卖,这些来路不明的家伙一旦流入社会就很难管。家里存着的老枪锈了容易走火伤到人,让小孩子摸到更是个大隐患。 在这种乱糟糟的背景下,1996年我国就痛下决心全面禁枪了。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得特别严,只有警察、国安这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才能配公务用枪;民用的也只能给射击队和狩猎场用;普通老百姓是绝对不能碰枪的。这次禁枪不是心血来潮,是为了给社会治安一个安稳的环境。这一招还真管用,彻底扭转了过去民间持枪的局面,把持枪犯罪给摁下去了。从历史角度看,这个决定为后来的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