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的司机啊,千万别再犯这种事了,要是被抓了可能得五年内不能开车!

石湾的司机啊,千万别再犯这种事了,要是被抓了可能得五年内都不能开车!2月20日晚上,博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夜查的时候,在博罗县泰美镇芦泰路抓到了一个司机张某。那时候,交警在路上设点检查过往车辆。给这辆粤KA***U的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张某身上酒味很大,后来用机器一测,酒精含量已经到了98mg/100ml,妥妥的醉驾。一问才知道,张某15点30分就在惠阳区镇隆镇甘坡村的朋友家吃饭喝酒了,一口气喝了两瓶啤酒。19点30分才从朋友家出来回博罗县泰美镇去,结果20点52分就被抓了。 民警把张某狠狠批评了一顿,张某也承认自己是喝醉了开车。后来又把他带去医院抽血检测。根据规定,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要负刑事责任,还得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许重新考。2月22日晚上九点左右,博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又在龙溪街道金茂二路上埔路那边设点查酒驾。 这一回逮到了一个叫何某的无牌摩托车司机。查的时候发现何某身上有酒味,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30mg/100ml,也是喝酒开车。面对结果何某也承认了自己错了,说是晚上吃宵夜喝了两杯啤酒,出门觉得不会有交警才开车出来的。民警跟他讲了喝了酒精神容易亢奋、反应慢、开车危险的道理。最后也依法对他做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