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东岸派出所迅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成功追回被盗金器。3月2日晚上9点,周姓女子前往东岸派出所报警,称家里的黄金被盗。根据周女士的回忆,3月2日上午,一名房屋中介和摄影师到她家里拍照。东岸派出所民警迅速锁定中介和摄影师这两个人。3月3日下午1点,民警找到中介进行询问,通过比对鞋印和调取电梯监控发现,中介当日穿的鞋子与现场提取的足迹不一致。赵某和中介有过合作,他在拍摄过程中被留在屋内拍摄。3月3日晚,警方找到赵某的朋友,追回所有金器。他之所以拒不交代,是因为他把东西丢到了垃圾桶里。民警于是带着他去垃圾站翻找,发现垃圾站里的垃圾堆积如山。结果找了一个小时也没找到。就在此时通过调取监控查看发现他并没有明显丢弃动作。随后他们研判赵某轨迹发现他中途开了一间房住了一晚后才把项链交给朋友。这是项炜报道并由李三平编辑、胡元媛审核、薛琳三审以及丁兴威终审后发布的新闻。如果大家不想错过我们的内容可以在微信设置中把三湘都市报“设为星标”。 周女士告知民警黄金原本放在主卧室梳妆台抽屉里,但是门锁、窗户全都完好无损,并没有被破坏痕迹。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人员在梳妆台前提取到了指纹和足迹信息。东岸派出所中队长何斌还原了这场历时两天的“心理战”,说:“中介表示拍摄过程中他因为楼上还有客户看房就留下摄影师在屋内拍摄。”意思就是摄影师有足够作案时间。 3月16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获悉这起案件的详情:纯金项链不翼而飞后嫌疑人百般狡辩声称“丢垃圾桶”。而何斌表示警方快速破获这起案件是因为周女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工作。何斌说:“3月2日21时周女匆匆走进东岸派出所报警”,可见这次案件的紧迫性和复杂性。 警方通过证据链推理出赵某就是窃贼并成功追回赃物:何斌说:“3月3日晚找到赵某的朋友”,这个过程中李三平负责编辑、胡元媛负责一审、薛琳负责二审以及丁兴威负责终审这个工作流程完整严谨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