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层实践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最近搞了个大动作,特地邀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的副庭长高德玲,还有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苏颖,给当地的青少年和家长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这事儿做得挺实在,目的就是要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辅导结合起来。现场有70多个孩子和家长听得特别认真,气氛特别热烈。 法官高德玲直接从预防犯罪说起,用手里的案例给大家分析了好多青少年容易犯的毛病。她特别强调了一个重要观点:“生命安全是第一原则,理智应对远胜盲目对抗。”面对校园欺凌,她教大家怎么冷静处理、找证据、找帮忙。还有网络安全这块儿,她也提醒大家别乱上网、别乱交友。 这次活动不光是讲课,更像是搭建了一个支持网。苏颖负责把专业心理服务送进了课堂,而高德玲则带来了司法的力量。这样一来,既能让孩子懂法守法,又能教会家长怎么当好监护人。这事儿挺超前的,正好赶上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的“六大保护”体系。 精神卫生中心主动联手法院搞普法,这其实就是“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层实践。以前他们只知道治心理问题,现在也学会了提前预防和提升能力。青少年可是国家的未来,光有法治阳光不行,还得有心灵的滋养。期待以后这种融合心理和法律的好办法能在全国多推一推,大家一起努力把环境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