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进一步优化专委会履职力量配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份重要的人事任免决议。

这次调整涉及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等多个重要职能部门的领导岗位,体现了省政协对队伍结构优化和工作效能提升的重视。

在副秘书长层面,会议任命安亩沙、陈涛、于谦三位同志为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兼职副秘书长,这一调整充实了省政协的行政管理力量。

兼职副秘书长制度既能吸收来自不同领域的优秀人才参与政协工作,又能保持人员结构的灵活性,这种做法已成为人民政协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

同时,免去李晓多同志副秘书长职务,体现了人事管理的动态调整机制。

在专门委员会主任任命方面,此次调整涉及五个委员会。

郭辉同志担任提案委员会主任,王宗林同志担任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杨维同志担任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胡涛同志担任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解永孚同志担任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这些专门委员会是省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主任的选拔任用直接关系到各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新任主任均来自不同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有利于各委员会更好地汇聚人才、集思广益。

副主任层面的调整更为广泛。

会议任命于海联(女)、伊焕斌、张本刚、张东平、曲福丛、周景雷、李安有、赵伟等八位同志分别担任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市县政协联络指导委员会等委员会的副主任职务。

副主任作为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落实各项职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任副主任的任命扩大了各委员会的参与面,有利于形成更加开放、包容的工作格局。

同时,会议免去了秦喆、王殿武、韩玉起、张连波、刘向阳等十七位同志的相关职务。

这些免职决定既体现了人事制度的规范性,也反映了省政协对工作岗位的科学管理。

免职并不意味着这些同志将离开省政协工作,而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次任免调整的深层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省政协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

通过优化领导班子,可以增强各委员会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政协的工作效率。

同时,这次调整也为更多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参与政协工作的机会,有助于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

从更广的视角看,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其组织的完善和队伍的优化是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

辽宁省政协的这次人事调整正是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作为东北振兴的重要智囊机构,辽宁省政协此番人事布局既是对既往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面向"十四五"后半程的主动谋篇。

在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大背景下,这支兼具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的队伍,能否为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提供更优质的制度供给,值得持续观察。

干部轮换带来的不仅是新鲜血液,更是协商民主制度效能的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