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化反垄断审查效能 全年129起案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当前,一些行业“内卷式”竞争表现为同质化扩张、低价抢单、重复投资与无序产能释放,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研发投入与技术迭代受到挤压,产业链上下游也容易陷入“拼价格不拼质量”的恶性循环。

尤其在汽车、光伏、锂电池等新兴产业与装备制造领域,市场需求波动、技术路线快速演进与资本集中进入叠加,使部分企业更倾向于以价格战换规模,以短期出货换现金流,进而放大了结构性矛盾。

从原因看,一是产业发展阶段性特征明显。

新技术产业在快速成长中往往伴随主体数量激增、产能集中投放,供给端扩张快于有效需求释放,导致竞争烈度上升。

二是部分企业缺乏差异化能力,依赖同一技术路径与相近产品形态,难以建立品牌与服务壁垒,只能以压价方式争夺订单。

三是资源要素配置存在摩擦,一些低效产能难以顺畅出清,闲置资产盘活与区域资源整合需求上升。

四是全球经济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出口端波动加大,也会推动企业在国内市场“加码拼抢”,使竞争更趋激烈。

在这一背景下,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意义不仅在于依法防范垄断风险,更在于以规则供给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引导企业通过规范的并购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结构优化。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坚持“快审不降质、严审不增负”,体现出监管的精准性与建设性:一方面,在审查质量不打折的前提下提高效率,降低合规成本,稳定企业预期;另一方面,把握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对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的交易保持必要审慎,确保并购重组走在法治轨道上。

发布会信息显示,监管部门过去一年加强对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内卷式”竞争重要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全年审结相关领域案件129起,涵盖促进技术协同、实现优势互补,优化产能布局、整合区域资源,盘活闲置产能、推动转型升级等多种类型。

这些案例反映出并购重组正在成为企业“走出内卷”的重要路径:通过整合研发、供应链与市场渠道,减少重复建设与无效投入,把竞争从“拼价格、拼规模”转向“拼效率、拼技术、拼服务”,从而增强产业链韧性与创新能力。

典型案例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5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该经营者集中申报,合营企业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务,产品主要面向油田自用。

该合作指向油田场景的特定储能需求,强调“以场景定技术、以需求促创新”,体现出从需求端倒逼技术进步与产品适配的思路。

经审查,监管部门认为该交易不会对相关市场形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并考虑到其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整合的示范意义,于2025年7月作出无条件批准决定。

此举释放出明确导向:支持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技术互补与能力协同摆脱同质化竞争困境,形成面向应用场景的创新供给。

从影响看,强化经营者集中审查有助于从三个层面改善市场生态。

其一,推动存量资源优化配置。

并购重组与合营合作可以盘活闲置资产、整合分散产能,提升产业集中度与规模效率,促进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其二,提升创新质量与产业协同。

围绕应用场景形成联合研发与系统集成能力,有利于突破“单点技术”竞争局限,带动上下游协同创新与标准化体系建设。

其三,稳定公平竞争秩序。

通过规范审查明确边界,既防止借并购之名形成垄断与排他,也避免“一刀切”抑制正常的市场化整合,推动形成“有效市场+有为监管”的良性互动。

面向下一步,对策层面可从完善规则、优化服务与强化协同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提升审查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对重点行业交易的合规指引与风险提示,引导企业在交易设计阶段就把竞争合规纳入决策。

二是持续优化审查流程与沟通机制,提升“快审”能力,让合规交易更顺畅地转化为产业升级成果。

三是加强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衔接,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攻关、绿色转型与安全韧性进行并购重组与合作创新,同时严防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权益与中小企业生存空间。

前景判断上,随着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与能力跃升的需求会持续上升。

监管部门在重点领域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有望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形成更高水平的平衡:既守住公平竞争底线,也为高质量整合打开空间。

特别是面向储能、智能网联、绿色制造等新赛道,围绕场景应用、系统集成和全生命周期服务展开的跨界协同,或将成为企业摆脱同质化竞争、实现价值提升的重要方向。

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的创新实践表明,反垄断执法与产业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有机统一。

通过科学的审查标准、高效的审查程序和前瞻性的政策指导,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为企业走出"内卷式"竞争困境提供制度支撑。

展望未来,随着更多企业通过合法并购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和转型升级,我国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创新能力将不断增强,这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