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用药价格事关民生福祉,也直接影响社会预期和市场稳定。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在药品价格监管方面进一步前移关口,依托全国价格监测监管系统,搭建覆盖全省8个市州、45个区县的监测网络,将137家零售药店纳入价格信息采集范围,对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连花清瘟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非洛地平缓释片等21种重点药品开展常态化数据采集,力求在价格波动苗头出现时及时识别、及时处置,发挥监测体系的“前哨”功能。
问题:需求集中与信息不对称下,药品价格易出现波动甚至失序。
药品具有刚性需求特征,尤其是退热、抗感染、慢病用药等品类,往往在季节性流行病高发期、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出现需求短期上升。
叠加药品流通链条长、终端零售点分散、消费者对进销差价难以识别等因素,一旦个别经营主体借机违规涨价、捆绑销售或不明码标价,容易引发群众焦虑,形成“抢购—缺货—涨价”的连锁反应,损害市场公平和社会信任。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终端环节成为价格风险易发点。
一方面,药品供需在短期内弹性较小,供给恢复存在周期,零售端对库存变化敏感,容易出现“以缺促涨”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个别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标价不规范、收费不透明等行为空间。
与此同时,面对突发性事件,监管需要更及时、更精细的动态信息支撑,传统依赖线下检查或投诉线索的方式,往往存在发现滞后、处置成本高的问题。
建立常态化监测网络,正是针对这些痛点的制度性补位。
影响:监测网络有助于稳预期、促规范,也为精准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对21种重点药品价格的连续采集和趋势研判,监管部门可以更快识别异常波动,及时开展核查和提醒,减少价格异常扩散的可能性。
同时,价格监测也能对经营主体形成外部约束,推动其完善明码标价、规范促销等内部管理,降低“标价外加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风险。
对公众而言,稳定透明的价格环境有助于减少非理性囤购,保障合理用药需求。
对市场而言,价格信号更清晰,资源配置更接近真实供需,有利于药品零售行业回归合规经营和服务竞争。
对策: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形成宣传提醒、应急响应、执法震慑与指导服务的组合拳。
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强调事前防范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通过政策法规宣传、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要求,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情形下,及时发布规范医药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明确禁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强制搭售等行为,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对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近年来查处相关案件17起,没收违法所得6117.62元,罚款6.32万元,以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底线。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通过调研和指导促进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为更全面掌握流通环节价格形成机制,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专项调研组,赴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指导药品经营单位合理确定进销差价。
这一做法有利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平衡经营成本与群众负担,推动“有序竞争、合理定价”,避免“一罚了之”造成的供给紧张或服务缩水。
前景:从“事后处置”走向“数据预警”,药品价格治理将更强调常态化与精准化。
随着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扩大、数据采集更连续,监管部门对价格波动的识别能力和响应速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如何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强化跨部门协同、完善重点药品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终端价格透明度,将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
同时,监测数据也可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优化流通环节效率提供参考,推动形成“供给更稳、价格更稳、预期更稳”的良性循环,让群众在关键时刻买得到、买得起、买得放心。
药品价格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福祉,也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药品价格监测网络,既是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竞争的重要举措。
这一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随着这一监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必将进一步推动药品市场朝着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让广大群众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所需的药品,共同构建诚实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