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 涉运达科技审计执业违规

四川证监局12月22日公布监管决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杨锡光、胡如昌、石卉等3名签字会计师出具警示函。

该决定源于监管部门对其承担的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质量的检查结果。

决定指出,相关审计在风险识别、程序执行、证据获取、函证管理及底稿编制等方面存在多项不足,未能充分满足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并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

问题:关键风险把握不够、审计证据链条不完整 从披露内容看,问题集中体现在两条主线:其一,对重大错报风险特别是收入舞弊风险的识别与应对不充分。

监管指出,2020年审计未在“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下,具体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相关认定存在舞弊风险,风险评估的针对性不够明确。

其二,对资产减值等关键判断事项的审计执行不到位。

2022年审计未按计划了解并评价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部分子公司层面,商誉减值测试参数复核不足、商誉计算出现错误,固定资产是否减值亦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具体程序层面,监管还指出对2020年收入、预计负债、函证等领域的审计存在缺口:例如对部分收入确认未获取关键审计证据,包含对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2020年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恰当性未形成充分支撑;对超过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预计负债会计处理错误未汇总评价;对部分函证未保持应有控制,对回函不符事项的应对不够恰当。

同时,审计底稿方面存在证据未留档、记录错漏或不充分等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可追溯性与结论支撑力度。

原因:复杂业务与高判断领域叠加,质量控制执行“打折” 审计质量问题往往不是单一环节失误,而是风险评估、资源配置与复核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收入确认、贸易业务“总额法/净额法”判断、预计负债计量、商誉与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等,均属于高判断、易操纵或易发生重大错报的领域,对审计团队的行业理解、业务穿透、模型与参数复核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若前期风险识别不够精细,审计计划就难以在关键节点“压强”到位,后续程序即使形式完备,也可能出现证据不足、结论支撑不牢的情况。

同时,函证控制和底稿留存反映的是基础性质量控制的“底座”。

函证是重要外部证据来源,若控制不严或回函异常处置不充分,容易削弱审计证据的独立性与可靠性;底稿不完整则会削弱审计判断的可复核性,影响审计质量管理与监管检查中的可验证程度。

上述问题叠加,客观上会放大审计风险,造成对财务信息可靠性的支撑不足。

影响:市场信任与信息披露质量面临考验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鉴证意见,是资本市场信息链条的重要一环。

审计环节出现缺口,可能导致投资者对财务报表关键科目、重大会计估计与重要交易真实性产生疑虑,进而影响市场预期与资源配置效率。

从监管角度,警示函虽属于监督管理措施,但其指向明确:在收入、减值等关键领域,审计机构必须以更严格的标准履职,确保审计证据充分适当、程序执行到位、工作底稿完整可追溯。

对行业而言,该案例也提示审计机构在承接与执行项目时,需要将业务复杂度、关键会计判断事项、子公司管控差异等因素纳入风险分层管理,避免“重结果、轻过程”的倾向,防止在高风险领域出现程序执行与证据获取不足的问题。

对策:强化风险导向审计与全流程质量管理 针对监管指出的薄弱环节,改进方向应更聚焦、更可操作:一是把风险评估前移并细化到交易类型与认定层面,尤其对收入舞弊风险应形成清晰的识别路径与应对策略,确保程序与风险一一对应。

二是对减值测试等高判断事项,完善对关键假设、参数来源、模型一致性与敏感性分析的复核,并强化对相关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价与实测,避免只做“结果校验”而忽视“过程核验”。

三是夯实函证管理与异常应对机制,严格函证控制链条,提升对回函不符、未回函等情形的替代程序质量。

四是提升底稿编制规范性和留存完整性,以可追溯、可复核为底线,形成从计划、执行到结论的闭环证据链。

五是压实项目合伙人与签字会计师责任,强化独立复核和质量复核“最后一公里”,防止关键判断被弱化或遗漏。

前景:监管趋严与行业分化将推动审计质量向“硬约束”转型 从近年来监管实践看,资本市场对信息披露质量与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的要求持续提升,检查更注重穿透交易实质、核查关键估计与判断依据、检验审计证据充分性。

未来,审计机构在承接上市公司项目时将更强调风险定价与资源投入匹配,行业也可能加速分化:质量控制体系更健全、专业能力更强、合规执行更严格的机构,将在竞争中获得更稳固的市场信任;反之,若在关键领域屡现薄弱环节,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与声誉压力。

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

此次四川证监局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不仅是对具体违规行为的纠正,更是对整个审计行业的一次重要提醒。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完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审计工作严格遵循执业准则。

同时,这也要求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审计执业的监督力度,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推动审计行业规范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