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南平近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2026年这两地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首先是福州这边。2026年3月23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告,公布了第二季度的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2026年1月和2月的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数据,分别是73.73%和72.96%。根据规定,如果前两个季度中有2个月的使用率低于80%,流动性调节系数α就要设定为1.2。这次给福州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就定为了1.2。对于双缴存人的家庭,他们的最高贷款额度是100万元;单缴存人则是60万元。这个政策从2026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南平方面也有新变化。2026年3月24日,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优化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这次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大家的住房需求和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新政策中提到了关于住房套数认定和“卖旧换新”的规定。如果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南平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且符合条件,利率就按首套房来算。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家庭成员在福建省内卖掉原有房产后12个月内又在南平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符合条件,利率也按照首套房计算。 另外还有一些提取方面的规定。支持装修提取的话,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证书6个月后、5年内可以一次性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最多只能申请一次,提取额度按照建筑面积乘以1500元/平方米核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当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时装修提取就暂停办理了。 还有关于购买车位(库)提取和城市更新提取的规定。购买车位的话需要在取得证书6个月后、3年内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同一个小区里的一个车位(库),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自住住房也可以申请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些政策都自2026年3月24日开始施行具体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