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阖家团圆的氛围日渐浓厚,亲朋好友聚餐饮酒活动明显增多。
然而,觥筹交错之间,酒后驾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进入高发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这一季节性特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近期持续加大夜间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仅一月上旬,该分局便连续查获多起典型案件,暴露出部分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等突出问题。
一月七日深夜,南明交警在都司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行驶轨迹异常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面对检查时神色慌张、躲躲闪闪。
民警上前检查时,明显嗅到酒气。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肖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8毫克每百毫升,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经核查,肖某年仅十九岁,去年十二月下旬刚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
当晚,他与朋友在酒吧聚会后,心存侥幸骑车送人回家。
除酒驾外,该车还存在超员载人的违法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肖某被处以罚款一千元、记十二分的处罚,因实习期内记满十二分,其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
刚拿到手不足一个月的驾照,就此作废。
无独有偶,一月十日深夜,南明交警在花果园辖区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案件。
驾驶人胡某呼气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38毫克每百毫升,远超醉驾标准。
后经血液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确认为134.5毫克每百毫升。
令人警醒的是,胡某并非初犯。
经大数据平台核查,其曾于二零二二年因酒驾被交警查处。
此次被查获时,胡某辩称已预约代驾,但因代驾司机不熟悉停车场路线,双方约定在路边会合,他便抱着"开一小段就到"的心态驾车出发,结果刚上路即被查获。
面对民警,胡某懊悔不已。
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侥幸心理是酒驾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诱因。
部分驾驶人或自恃酒量尚可,或认为路程短暂不会出事,或心存"不一定被查到"的幻想,最终酿成违法后果。
尤其是胡某这样的"二进宫"者,前次处罚未能形成足够警示,折射出交通安全教育仍需持续深化。
从法律后果看,酒驾醉驾的代价十分沉重。
饮酒驾驶将面临罚款、记分处罚,情节严重者暂扣驾驶证;醉酒驾驶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实习期驾驶人和再次违法者,处罚更为严厉。
然而,法律惩戒只是底线,真正杜绝酒驾,还需驾驶人从内心树立敬畏生命、遵守法规的意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如需饮酒,应提前规划出行方式,选择代驾服务、网约车或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亲友之间也应相互提醒、及时劝阻,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节日的团圆与热闹不应以安全为代价。
酒驾醉驾看似一时方便,背后却是对生命底线与公共秩序的挑战。
把“喝酒不开车”落实到每一次聚会后的选择,把“劝住身边人”变成每个亲友的自觉行动,才能让回家的路更稳、更安心,也让城市的节日更平安、更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