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检查发现多项价格违法: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被罚没近198万元并限期退费

记者从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获悉,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严重违反价格法规定,被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项合计197万余元。这起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管理的广泛关注。 2025年8月27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州局移交的省级飞行检查问题线索,对该院医疗收费情况展开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院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多项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实,根据省级飞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反馈表统计,该院47个医疗服务项目累计违规收费487万余元。鉴于该金额涉及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执法部门协同大理市医保中心进行了详细核查。医保部门最终认定违规收费总额为479万余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5万余元,违规收取消费者个人支付费用164万余元。 调查显示,该院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上:一是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二是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三是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患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针对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该院已于2025年10月20日将315万余元全额退回大理市医疗保险中心基金账户。然而,对于违规收取消费者个人的164万余元,退款工作却遭遇困境。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11月24日向该院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其15日内将多收费用退还消费者。该院虽通过公告方式告知退款事宜,但截至责令退款期限届满,未有消费者主动申请退款。 这个现象折射出医疗收费退款机制存在的现实困境。一上,患者对医疗收费项目了解有限,难以判断是否存违规收费;另一上,退款流程复杂、时间跨度长,部分患者可能因信息不对称或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追索。基于此,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该院未退还的164万余元认定为违法所得。 依据价格法及相关行政处罚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4万余元,并处违法所得0.2倍罚款32万余元,合计罚没197万余元。该院虽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减轻处罚申请,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最终处罚决定于2026年2月3日正式下达。 这起案件暴露出当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部分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不健全,收费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违规收费问题屡禁不止。同时,医疗服务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患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弱,客观上为违规收费提供了空间。 业内专家指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价格政策培训,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收费全流程监控。医保部门应完善飞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要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这起案件既是对个别医疗机构的警示,也是对医疗消费维权的提醒。当164万元患者权益金静静"躺"在公告里无人认领时,我们不仅要追问监管的力度,更应思考如何唤醒公众的权利意识。构建透明、规范的医疗价格环境,既需要监管的"硬拳头",也离不开每一位患者的"较真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