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创新基层治理实践 "四轮驱动"机制推动矛盾化解在源头

近年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面临群众诉求更趋多元、办事流程较繁、情绪疏导跟进不足等问题。陕西府谷县围绕这些痛点、堵点、难点,创新推出“四轮驱动”治理机制,把“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把“单一处置”升级为“系统服务”,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实践探索。 整合服务载体上,府谷县打破部门壁垒,将县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规划、一体建设,总面积1800平方米。中心整合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职能,设置来访接待、法律服务、阳光赋能、法院速裁、人民调解等十余个功能区室,让群众各类诉求有处说、有人管、有地办。为避免服务“落空”,县综治中心建立“常驻+轮驻”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常驻,民政、自然资源、住建等16个部门轮流值守,形成“一站式”兜底受理、“一窗口”分流交办、“一条龙”跟踪督办、“一标准”评价反馈的闭环流程。通过该做法,群众办事从“多头跑”变为“进一扇门”,效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聚焦心理疏导上,府谷县认为,不少矛盾纠纷背后夹杂情绪风险,仅事务层面解决往往不够,还需要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为此,县里将心理疏导纳入矛盾化解全流程,搭建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心理咨询服务网络,实现阵地、制度、人员全覆盖。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心理服务队伍,既面向纠纷当事人,也覆盖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在矛盾排查初期,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心理筛查”,结合矛盾性质、化解难度、累积时间等因素,对情绪风险分级评估,并由专业心理团队全程介入、疏导干预。矛盾化解由此从“只办事”延伸到“解心结”,在处置纠纷的同时稳定情绪、修复关系。 在凝聚多方力量上,府谷县推动14名基层派出所所长进入镇党委班子,让治安防控力量更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决策,实现治安防控与基层治理同步发力。各镇街道组建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统筹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交警中队、村居委会及各类调解组织力量,形成多方参与、衔接顺畅的工作格局。自“大接访、大排查、大宣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组织191名三级长、1591名四级长、2085名五级长下沉一线,聚焦邻里纠纷、婚恋家庭、烂尾楼、连环贷等12类高频矛盾,以及消防、危化等八大领域安全风险。2025年全年已精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8件,推动治理“底数清、情况明、化解实”。 压实治理责任上,府谷县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责任体系,将基层治理任务细化到各级各部门,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明晰职责边界、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导问责,推动治理力量下沉到一线、落实到末端,提升基层治理的执行力和响应速度,改变以往“上热下冷”的状况,推动基层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前端预防”。 府谷县的实践表明,创新基层治理需要“整合、疏导、共治、责任”四个上协同发力:以资源整合提升办事效率,以心理疏导降低情绪风险,以多元共治凝聚合力,以责任落实保障成效,形成相互支撑的治理体系。这套机制既延续了“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也结合现实需求作出拓展,为对应的地区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

基层治理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群众的切身感受上。把“跑多门”变为“进一门”,把“只解事”拓展为“既解事更解心”,把“单兵作战”升级为“多元共治”,反映的是治理理念从管理转向服务、从末端处置前移到源头预防。面向未来,持续推动资源下沉、机制完善、责任落实,才能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风险隐患消于未萌,以更高水平的平安稳定护航发展、惠及民生。